伊川县财政局
关于收回2021年伊川县彭婆镇赵沟村污水治理等项目结余资金的通知
县农业农村局、彭婆镇、水寨镇、酒后镇、鸣皋镇、半坡镇、平等乡、城关街道办:
根据《伊川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关于收回2021年伊川县彭婆镇赵沟村污水治理等项目结余资金的批复》伊巩固脱贫组[2023]40号、《伊川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关于收回2020年伊川县平等乡东村茄子种植等项目资金的批复》伊巩固脱贫组[2023]46号文件要求,现将2021年伊川县彭婆镇赵沟村污水治理等项目资金1671927.49元予以收回,具体如下:
一、收回2021年伊川县彭婆镇赵沟村污水治理、平等乡东村芹菜种植等13个项目资金共计1671927.49元(详见附表1)。
二、根据《支持脱贫县落实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政策实施细则》(伊财农[2021]3号)规定,本次下达的统筹整合资金列入2023政府收支科目“21305扶贫”科目。县农业农村局、彭婆镇、水寨镇、酒后镇、鸣皋镇、半坡镇、平等乡、城关街道办要严格按照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要求和《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审计厅 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扶贫资金监管的意见>的通知》(豫财农[2017]65号)、《河南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豫扶贫办[2017]129号)、《洛阳市财政局、洛阳市扶贫办关于印发优化扶贫项目管理流程加快资金拨付进度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洛财办[2017]12号)、《伊川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伊财[2021]83号)、《伊川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强化财政扶贫项目管理促进资金拨付有关事项的通知》(伊脱贫组[2018]141号)等规定执行,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三、完善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各部门、各单位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随部门预算一并批复,预算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做好项目跟踪运行监控,并在项目执行期间或期满后,根据绩效管理要求做好绩效评价工作,及时执行总结绩效目标管理的经验,研究开发适用于本单位的绩效指标体系,使绩效目标的设定更加科学合理,并将项目的绩效目标信息进行公告公示。
附表1:收回资金明细表
202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