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伊川县选聘财政供给辅助人员公告

日期:2020-09-17来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提高我县社区网格化管理专业化、信息化水平,充实公安看护、巡逻队伍,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拟选聘一批财政供给辅助人员,其中包括网格化专职工作人员、公安看护队员和巡警队员等共131人。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对象和计划

本次选聘范围为我县机关事业单位中在岗、在编或不在编自收自支或财政差供,且属于符合退役军人安置条件安置的人员。选聘网格化专职工作人员91人(含网格管理员56人,网格警35人),公安看护队员20人,公安巡警队员20人。具体岗位信息详见《2020年伊川县选聘财政供给辅助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选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在现工作单位正常在岗;

3、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原则上无肢体功能障碍等);

4、公安看护队员须为男性,中共预备党员或中共党员;报考网格化管理员的,中共党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5、网格警年龄在45岁以下(1975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公安看护队员及巡警队员年龄在38岁以下(1982年9月1日以后出生);

6、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党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

2)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适合岗位工作的情形。

三、选聘办法和程序

选聘采取笔试和综合加分相结合,具体为:总成绩=笔试×30%+综合加分×70%。报考人员按照从高到低的得分顺序依次挑选符合岗位要求的职位。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18日至2020年9月21日。

(上午9:00—11:3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伊川县智慧政务服务中心B区一楼东南门大厅内。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与资格初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通过资格初审后,考生须现场数码照相。

4、报名所需材料:

1)《2020年伊川县选聘财政供给辅助人员报名表》2份(附件2);

2)本人有效身份证(提供复印件2份);

3)退伍证(提供复印件2份);

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2份(附件3)。

5、考生请于2020年10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8:00)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6、资格审查由退役军人事务局牵头,组织、编制、人事、财政等部门联合进行,纪委监委负责监督,并贯穿于本次选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对是否属于安置对象进行审查,负责综合加分认定,县公安局负责政审工作。 报考人员所在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正常在岗情况及是否同意报考进行审查认定,并公示不少于3天。

(二)综合加分

根据报考人员的服役年限、服役期间获奖、伤残等要素,参照《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暂行办法》实施量化加分,具体标准如下:

1、服役年限加分

1)服现役年限12年以内(含)的,每服役1年计3分;满12年后,每多服役1年计4分。

2)服现役年限不满6个月的按半年计分,超过6个月不满1年的按1年计分。

2、奖励加分

1)平时奖励:个人三等功,每次计10分;个人二等功,每次计20分;个人一等功,每次计40分。

2)战时奖励:个人三等功,每次计20分;个人二等功,每次计40分;个人一等功,每次计80分。

3、残疾等级加分

1)士兵服役期间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至10级残疾等级的,分别计50、40、30、20、10、5分。

2)士兵服役期间因公致残被评定为5至10级残疾等级的,分别计40、30、20、10、5、2分。

残疾等级加分以退役时的残疾等级为准。

4、其他情况加分

是烈士子女的,计30分。

符合服役期间综合加分条件人员请于2020年9月28日-2020年9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8:00)到伊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9室(伊川县智慧政务服务中心B区2楼)提交《2020年伊川县选聘财政供给辅助人员综合加分申请表》(见附件4),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加分,并提交加分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享受加分成绩。

经伊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确认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加分成绩将在伊川县政府网(http://www.yichuan.gov.cn)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获得相应的加分成绩。对于弄虚作假获得加分成绩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内容为文化基础知识(参照洛阳市退役士兵重点对象安置文化基础考试内容)。

考生参加笔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四)体检

按照选聘职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比例末位考生成绩相同时,均进入体检。有放弃或者体检不合格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由考生个人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五)政审

按照选聘职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政审人员,有政审不合格的,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聘用及待遇

1、政审合格者即为拟选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聘用,录用人员工资等待遇由县财政全额供给,由县财政局拨付给用人单位发放,人事关系保留不变,工资标准以人社局工资库数据为准。

2、用人单位要建立规范的管理制度,加强对选聘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对不服从管理或不能胜任工作的及时予以清退,被清退后财政不再发放工资。

3、被选聘人员一经录用,因个人原因被用人单位清退或自行辞职的,原工作单位不再接收。

注:选聘工作的笔试、体检、政审、聘用等相关通知、公告、公示,均在伊川政府网(http://www.yichuan.gov.cn)、伊川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查询。

  监督电话:0379-68366339

           咨询电话:0379-68366376

 

 附件: 1.2020年伊川县选聘财政供给辅助人员岗位计划表

            2.2020年伊川县选聘财政供给辅助人员报名表

            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2020年伊川县选聘财政供给辅助人员综合加分申请表

 

 

                  伊川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9月17日

附件12020年伊川县选聘财政供给人员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22020年伊川县选聘财政供给辅助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x

附件42020年伊川县选聘财政供给辅助人员加分申请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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