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伊川县酒后镇渠旺村等6个村联建温泉民宿文旅集体经济等项目立项暨资金分配意见的通知(伊巩固脱贫组〔2025〕18号 )

日期:2025-04-15来源:伊川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办公室

巩固脱贫202518

 

伊川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

关于2025年伊川县酒后镇渠旺村等6个村联建温泉民宿文旅集体经济等项目立项暨资金分配意见的通知

 

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酒后镇、吕店镇、水寨镇等人民政府:

县委组织部、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关于2025年伊川县酒后镇渠旺村等6个村联建温泉民宿文旅集体经济等项目立项暨资金拨付的请示》(伊组组〔2025〕9号)文件已收悉,根据伊川县委、伊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关于呈请审核2025年中央财政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的报告(伊文〔2025〕28号)等文件,经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2025年伊川县酒后镇渠旺村等6个村联建温泉民宿文旅集体经济等项目立项,并下达衔接资金800万元(详见附表)。同时提出以下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县委组织部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等项目行业主管单位,负责项目的可行性调研、指导、监管、验收。酒后镇、吕店镇、水寨镇为项目实施单位,主要职责:一是负责项目的规划设计、组织实施、项目初验、监理、资金使用管理、项目管护、效益发挥等工作;二是落实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对项目安全生产进行监管;三是确保项目资金优先、足额、及时发放农民工工资,不允许出现拖欠情况;四是确保当年项目11月底前完成决(结)算。

二、严格执行标准。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确定的项目实施标准的相关规定,项目一经批复,严格按照批复内容进行施工,原则上不得变更。确需变更的,由项目实施单位当月向行业主管部门申请,行业主管部门同意后上报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待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方可变更。项目变更后资金总量超过合同价部分由实施单位自行解决,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不再安排资金计划。

三、严格验收程序。项目完工时间为2025年9月底。项目完工后,乡镇(街道)负责项目初验,对初验合格的,由项目主管单位组织人员进行复验,填写验收表。项目验收合格后,由主管单位按照《伊川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使用计划管理办法》(伊政办〔2019〕44号)文件规定,督促实施单位进行资金报账。

、严格监督检查。项目完工后,项目主管单位要按照伊川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伊川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全流程管理制度>的通知》(伊脱贫组〔2021〕124号)文件规定,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建立项目台账、规范整理项目资料一式三份(主管单位、实施单位、项目村各一份)。同时按照伊川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规范伊川县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的通知》(伊脱贫组办〔2018〕28号)文件要求,将项目在有关行政村、乡(镇)予以公示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加强后续管理。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项目主管单位督促实施单位按有关规定保存项目档案资料、建立工程管护制度、资产管理制度,设立项目永公示牌,并将项目资产纳入村“三资”管理等工作,切实加强对衔接资金项目工程的管理和维护,确保项目持续发挥效益。

六、资金使用管理。县财政局收到文件后10日内将资金安排到位。本批资金纳入《伊川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使用计划管理办法》(伊政办〔2019〕44号)管理,实行专款专用,严禁以任何理由挪用、截留和挤占资金。

七、绩效目标管理。项目实施单位收到文件后5日内向财政局报送绩效目标申报表。

 

附件:1.2025伊川县酒后镇渠旺村等6个村联建温泉民宿文旅集体经济等项目立项暨资金分配意见表

 

                        

                            2025414

 




伊川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办公     2025414印发   


 附件1                

2025伊川县酒后镇渠旺村等6个村联建温泉民宿文旅集体经济等项目立项暨

资金分配意见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实施

地点

时间

进度

实施

单位

行业主管部门

建设任务

资金

规模

(万元)

资金筹措方式

受益

对象

绩效目标

群众

参与

利益联结机制

1

2025年伊川县酒后镇渠旺村等6个村联建温泉民宿文旅集体经济项目

产业
发展

新建

酒后镇吕寨村

2025
3月
9月

酒后镇人民政府

县委

组织部

渠旺、下李、寺沟、大王庙、南庄、黑龙沟村各投入衔接资金50万元,与洛阳龙悦温泉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合作,衔接资金用于建设民宿小院6个,单个占地面积150平方米,两层建筑结构。

其他资金用于内部家具装修,院内配置温泉池等。

500

衔接资金300万元、自筹资金200万元。

2234户9094人,其中脱贫户监测户392户1536人

项目建成后,产权归属渠旺村等6个村,每村每年可增加集体经济不低于收入3万元,同时可吸纳10户困难人口就业,年人均增加收入1.8万元,解决村集体经济收入低的问题,群众对项目实施非常满意。

项目建成后可带动群众就业20余人,其中脱贫户、监测象10户10人从事民宿服务员、保洁等。村级通过四议两公开,制定村集体收益分配方案,按照40%用于村民服务公共基础设施维护和建设提升,40%用于购买公益岗位、开展小微奖补、扶持低收入生活困难人口等。20%用于产业滚动发展扩容增效。

2

2025年伊川县水寨镇瑶张村等6个村联建“瑶张·竹上”乡村文旅集体经济项目

 

产业
发展

新建

水寨镇瑶张村

2025
3
9

水寨镇人民政府

县委

组织部

瑶张村、水寨村、银张村、宋村、左寨村、司马沟村各投入衔接资金50万元,衔接资金主要建设竹上主题餐厅、竹上文化研学馆、竹上茶社等三项建筑及配套,建设面积1260平方米;

其他资金主要建设游客服务中心、佳人换装馆、农创产品展销中心等三项建筑及配套,建筑面积500平方米。

450

衔接资金300万元、自筹资金150万元。

30户95人,其中脱贫户监测户4户16人

项目建成后,产权归属瑶张村等6个村,推动乡村旅游发展,盘活闲置资源,投入资金450万元,主要建设“瑶张·竹溪里”,通过市场运营,每年增加各村集体经济收入3万元以上,总计18万元以上,解决就业岗位30余个,其中脱贫户、监测户16人根本上解决部分脱贫户、监测户务工问题,群众对项目实施非常满意。

项目建成后,一是带动就业务工30人(脱贫户、监测户16人);二是通过项目运营,每年获取一定村集体经济收入。瑶张村等村通过四议两公开,制定村集体收益分配方案,原则上村集体收益主要用于村内公益性设施维护、公益性岗位开发、集体经济发展循环等。

3

2025年伊川县吕店镇霍沟村等4个村联建仓储集体经济项目

产业
发展

新建

吕店镇霍沟村

2025
3月
9月

吕店镇人民政府

县委

组织部

霍沟村、姚沟村、于集村、符村4个村各投入衔接资金50万元,衔接资金主要用于仓储车间主体结构建设,建设钢构单层长方形厂房1座,长104米,宽48米,建设总面积4992平方米;

其他资金主要用于内部设施建设,货架与货柜、照明系统、通风与消防设施等。

 

300

衔接资金200万元、自筹资金100万元。

446户1793人,其中脱贫户监测户69户209人

项目建成后,产权归属霍沟村等4个村,推动盘活乡村闲置资源,投入资金300万元,主要建设霍沟村、姚沟村、于集村、符村等4个村建设仓储车间项目,通过出租仓储,每年增加各村集体经济收入3万元以上,总计12万元以上,解决就业岗位60余个根本上解决部分脱贫户、监测户务工问题,群众对项目实施非常满意。

项目建成后,一是带动4个村村民进厂务工60人;二是通过仓储车间储存部分村集体种植经济作物,增加农副产品收益。村级通过四议两公开,制定村集体收益分配方案,用于村内公益性设施维护公益性岗位开发于集体经济发展循环。

合计








衔接资金800万元,自筹资金4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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