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脱贫组〔2021〕130号
伊川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关于2021年伊川县吕店镇袁庄村光伏电站灾后修复项目立项的批复
吕店镇政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报吕店镇袁庄村、平等乡西村光伏扶贫电站灾后修复项目立项的请示》(伊发改投〔2021〕14号)文件已收悉,经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对2021年伊川县吕店镇袁庄村光伏电站灾后修复项目,资金40万元予以立项(详见附表)。同时提出如下要求:
一、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项目主管单位,负责项目的监管、验收等工作。吕店镇政府为业主单位,负责项目的规划设计、组织实施、资金使用管理等工作,并于2021年10月18日前将财政评审批复报至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项目完工时间为2021年11月底。项目完工后,项目主管单位要及时组织人员进行验收或者委托第三方进行验收,出具验收报告。项目验收合格后,由主管单位按照《伊川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使用计划管理办法》(伊政办〔2019〕44号)文件规定,进行项目报账。
三、项目完工后,项目主管单位按照伊川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伊川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全流程管理制度》(伊脱贫组〔2021〕124号)文件规定,督促吕店镇政府建立项目台账、规范整理项目资料一式三份(主管单位、实施单位、项目村各一份),并按照伊川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规范伊川县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的通知》(伊脱贫组办〔2018〕28号)文件要求,将项目在有关行政村、乡(镇)、县级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四、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要按规定保存有关档案资料、建立工程管护制度、设立项目公示牌,强化群众参与,加强对财政扶贫项目的监督和管理,确保项目持续发挥效益。
附件:2021年伊川县吕店镇袁庄村光伏电站灾后修复项目立项批复表
2021年9月29日
2021年伊川县吕店镇袁庄村光伏电站灾后修复项目立项批复表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 建设性质 | 实施地点 | 时间进度 | 主管单位 | 建设任务 | 资金规模(万元) | 资金筹措方式 | 受益对象 | 绩效目标 | 群众参与 | 带贫减贫机制 | 是否贫困村 |
1 | 2021年伊川县吕店镇袁庄村光伏电站灾后修复项目 | 产业扶贫 | 修建 | 吕店镇袁庄村 | 2021年9月-10月 |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1、5个光伏机组约120块光伏板搬迁2、连接东西两部分机组电线30米断开需要修复3、电站出口处向南约20米处围栏损坏50米需修复。 | 40 | 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 | 袁庄村1035户3823人,其中脱贫户322户1307人 | 项目产权归属吕店镇袁庄村集体,项目的修复保证发电量不受影响,增加村光伏收益。 | 是 | 通过以工代赈带动20余个脱贫人口参与项目修复。 | 是 |
合计 | 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