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脱贫组〔2021〕128号
伊川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关于2021年伊川县平等乡西村光伏电站灾后修复项目立项暨下达资金分配意见的通知
平等乡政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财政局: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报吕店镇袁庄村、平等乡西村光伏扶贫电站灾后修复项目立项的请示》(伊发改投〔2021〕14号)文件已收悉,经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对2021年伊川县平等乡西村光伏电站灾后修复项目予以立项,并将资金6万元予以下达(详见附表)。同时提出如下要求:
一、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项目主管单位,负责项目的监管、验收等工作。平等乡政府为业主单位,负责项目的规划设计、组织实施、资金使用管理等工作。
二、项目完工时间为2021年10月底。项目完工后,项目主管单位要及时组织人员进行验收或者委托第三方进行验收,出具验收报告。对未通过验收的项目,项目主管单位要求实施单位限时整改直至通过验收。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项目主管单位督促实施单位按有关规定保存项目档案资料、建立工程管护制度、设立项目永久性公示牌,加强对财政扶贫项目工程的管理和维护,确保项目持续发挥效益。
三、项目完工后,项目主管单位按照伊川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伊川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全流程管理制度》(伊脱贫组〔2021〕124号)文件规定,督促平等乡人民政府建立项目台账、规范整理项目资料一式三份(主管单位、实施单位、项目村各一份)。同时按照伊川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规范伊川县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的通知》(伊脱贫组办〔2018〕28号)文件要求,将项目在有关行政村、乡(镇)、县级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四、本批资金纳入《伊川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使用计划管理办法》(伊政办〔2019〕44号)管理,实行专款专用,严禁以任何理由挪用、截留和挤占资金。
五、县财政局在收到本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安排到位。
附件:2021年伊川县平等乡西村光伏电站灾后修复项目立项暨资金分配意见表
2021年9月29日
伊川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29日印发
2021年伊川县平等乡西村光伏电站灾后修复项目立项暨资金分配意见表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 建设性质 | 实施地点 | 时间进度 | 主管单位 | 建设任务 | 资金规模(万元) | 资金筹措方式 | 受益对象 | 绩效目标 | 群众参与 | 带贫减贫机制 | 是否贫困村 | |
1 | 2021年伊川县平等乡西村光伏电站灾后修复项目 | 产业扶贫 | 修建 | 平等乡西村 | 2021年9月-10月 |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修复安装太阳能板3块,安装周围防护网1000米。 | 6 | 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 | 平等乡脱贫户、监测对象844户3729人 | 可保证西村光伏电站正常发电,消除安全隐患,实现光伏收益最大化。 | 是 | 实现光伏收益二次分配,可开发公益岗位75个,帮助脱贫弱劳力或半劳力、监测对象计75人实现务工,人均增收0.5万元。 | 是 | |
合计 |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