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脱贫组〔2021〕128号关于2021年伊川县平等乡西村光伏电站灾后修复项目立项暨下达资金分配意见的通知

日期:2021-09-30作者:

伊脱贫2021128

 

 

伊川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关于2021年伊川县平等乡西村光伏电站灾后修复项目立项暨下达资金分配意见通知

 

平等乡政府、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财政局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报吕店镇袁庄村、平等乡西村光伏扶贫电站灾后修复项目立项的请示》(伊发改投202114)文件已收悉,经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对2021年伊川县平等乡西村光伏电站灾后修复项目予以立项并将资金6予以下达(详见附表)。同时提出如下要求

一、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项目主管单位负责项目的监管、验收工作。平等乡政府为业主单位,负责项目的规划设计组织实施、资金使用管理等工作

二、项目完工时间为202110月底项目完工后项目主管单位要及时组织人员进行验收或者委托第三方进行验收,出具验收报告。对未通过验收的项目,项目主管单位要求实施单位限时整改直至通过验收。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项目主管单位督促实施单位按有关规定保存项目档案资料、建立工程管护制度、设立项目永久性公示牌,加强对财政扶贫项目工程的管理和维护,确保项目持续发挥效益。

三、项目完工后项目主管单位按照伊川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伊川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全流程管理制度伊脱贫组〔2021124)文件规定,督促平等乡人民政府建立项目台账、规范整理项目资料一式三份(主管单位、实施单位、项目村各一份)同时按照伊川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规范伊川县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的通知》(伊脱贫组办〔201828号)文件要求,将项目在有关行政村、乡、县级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四、批资金纳入《伊川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使用计划管理办法》(伊政办〔201944号)管理,行专款专用,严禁以任何理由挪用、截留和挤占资金。

五、县财政局在收到本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安排到位。

 

附件:2021伊川县平等乡西村光伏电站灾后修复项目立项暨资金分配意见表

 

                          2021929

 

 

 

 

 

 

 

 

 

 

 

 

 

 

 

                                              

伊川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929日印发   


2021年伊川县平等乡西村光伏电站灾后修复项目立项暨资金分配意见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实施地点

时间进度

主管单位

建设任务

资金规模(万元)

资金筹措方式

受益对象

绩效目标

群众参与

带贫减贫机制

是否贫困村

1

2021年伊川县平等乡西村光伏电站灾后修复项目

产业扶贫

修建

平等乡西村

2021年9月-10月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修复安装太阳能板3块,安装周围防护网1000米。

6

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

平等乡脱贫户、监测对象8443729

可保证西村光伏电站正常发电,消除安全隐患,实现光伏收益最大化。

实现光伏收益二次分配,可开发公益岗位75个,帮脱贫弱劳力或半劳力、监测对象计75人实现务工,人均增收0.5万元。


合计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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