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调查,郭冰、郭应团、郭枫、李苗建、李武伟、李武现等6人于2006年申请办理的位于城关街道北府店社区景秀路南侧、鹤鸣大道西侧瑞宝豪苑内的集体土地使用证存在违法行为。依据《伊川县人民政府关于注销城关街道北府店社区郭冰等6人集体土地使用证的批复》(伊政土【2024】1号)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十九条之规定。拟对郭冰、郭应团、郭枫、李苗建、李武伟、李武现等6人位于北府店社区景秀路南侧、鹤鸣大道西侧瑞宝豪苑内所持有的集体土地使用证进行注销。
如对上述土地权利有异议的,请在本公告登网及张贴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局书面提出(地址:伊川县二程大道33号伊川县自然资源局103办公室,联系方式:0379-68332430)。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注销上述集体土地使用证。
特此公告
伊川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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