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发文机关:伊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2年7月3日
  • 发布日期:2022-07-05
  • 发文字号: 伊政〔2022〕20号
  • 索引号:C001-0109-2024-0001
  • 公开范围:全社会
  •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伊政办〔2022〕20号

伊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伊川县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三年

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

《伊川县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已经县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2年7月3日        

伊川县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2022—2024年)

为贯彻落实《中共洛阳市委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洛发〔2020〕22号)、《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洛政办〔2022〕18号)精神,促进我县中医药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的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传承精华,守正创新,加快推进中医药现代化、产业化,坚持中西医并重,推动中医药和西医药相互补充、协调发展,完善服务体系,推动中医药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中医药防病治病的独特优势和作用,为更好保障人民健康提供有力支撑。

二、行动目标

  根据中医药事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和比较优势,有效解决中医药发展实践中面临的突出问题,加快推动中医药有特色、高质量发展,更好实现中医药传承创新。到2024年,中医药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助力洛阳中医药强市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中医药服务需求。

三、重点任务

(一)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行动

1.中医医疗服务体系更加完善。统筹我县医疗卫生资源,优化资源配置,强化以中医药服务为主的办院模式和服务功能,规范科室设置,推进执行建设标准,优化就医环境,持续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强化龙头辐射带动作用,依托县中医院(骨伤、脑病、心病、康复)专科诊疗中心建设,全面提升县域内疑难、危重、复杂疾病的中医诊疗能力,积极与河南省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洛阳市中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989医院等医疗机构对接,开展双向转诊、进修培训、业务指导等合作,提高县中医医院的综合服务能力。强化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中医临床科室、中药房建设,有条件的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设立中医病区和中医综合治疗区。鼓励社会办医机构设置中医药科室。实现乡镇卫生院中医馆设置全覆盖;示范中医馆要达到全县中医馆总数量的25%以上,中医药服务融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并进行绩效考核。(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委,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优化中医医疗资源布局。加快推进伊川县中医院新建和改扩建项目,提升综合服务能力。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中医医疗机构,支持具有特色优势的中医门诊部、中医诊所规范经营和连锁发展。(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夯实基层中医药服务阵地。全面提升基层中医药在治未病、疾病治疗、康复、公共卫生、健康宣教等领域的服务能力。乡镇卫生院中医药人员比例占医药人员比例达到10%以上,能提供15项以上中医药技术服务,25%以上的中医馆建设成为示范中医馆。鼓励村(社区)卫生室设置中医综合治疗室,拥有至少1名能中会西的基层医务人员,能开展6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鼓励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开办中医诊所。实现家庭医生签约中医药服务全覆盖,推动中医药与医养结合、安宁疗护相衔接。(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委、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行动

1.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应急中的独特优势和作用。将中医药机构和人员纳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健全中西医并重、中西医结合和中西药并用的卫生应急处置机制,提高中医药应急救治能力。挖掘古代医学典籍,优化古代经典名方,筛选有效的方药,实现中医药及时全面参与、中西医结合协同应对疫情。(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推进中西医临床协同。推广“有机制、有团队、有措施、有成效”的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将中医纳入多学科会诊体系,制定实施“宜中则中,宜西则西”的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将中西医协同发展工作纳入医院评审和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建立中西医临床协作长效机制,完善中西医会诊制度,构建中西医一体化服务模式。聚焦心脑血管、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和伤残及老年人、儿童等重点人群,实施中西医结合康复培育工程,开展中医师康复知识和技能培训,建立一批中西医结合康复诊疗规范,推进中医药技术方法与现代康复医学的融合,促进中医康复服务水平提升。(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委、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 提升中医药治未病服务能力。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全部设置治未病科和老年病科。在老年人、妇女、儿童和慢性病患者等重点人群中推广20个中医治未病干预方案。打造集自我保健、疗愈与康复于一体的“中医健康管理”模式,大力普及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和起居调养、太极拳、健身气功(如八段锦)等养生保健方法,推广健康工作和生活方式,提升中医药养生和治未病的认可度。(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委、教育体育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推进中医药健康产业发展行动

1.大力扶持优质中药材生产。实施野生中药材资源保护工程,加强中药材生态种植、野生抚育和仿生栽培。加强金银花、菊花、酸枣、连翘、丹参、柴胡、皂角刺等优良中药材品种的选育和道地药材种植,加快推广应用生物技术和新型育种栽培技术。积极鼓励扶持伊川企业与省内道地药材产地对接,组建道地药材产业联盟。实施中药材产业扶贫,完善“中药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利益联结机制,鼓励扶持瓜蒌、艾草、丹参等优势明显的中药材合作社进行初、深加工,带动一批农户及贫困农户种植、生产、加工道地药材更加规范化和标准化。(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林业局、市场监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加强中药质量管理。健全中药材第三方质量检测体系。探索建立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追溯体系,逐步实现中药重点品种责任可究的监管体系。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劣中药饮片、中成药等违反违规行为。完善医疗机构中药质量管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上市产品市场抽检和不良反应监测,建立多部门协同的中药质量安全监管机制。(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商务局、卫生健康委,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创新中医药人才培养机制。建立健全继续教育、师承教育、确有专长人员教育的人才培养体系和保障激励机制。落实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考核执业规定,支持中医(专长)医师取得《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后在医疗机构注册执业,鼓励个体开业行医。遴选一批有丰富独到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的中医药专家为师承指导老师,选配具有相当专业理论和一定实践经验的中青年业务骨干为继承人,采取师承方式培养中医药学科青苗人才,培养一批热爱中医药事业、中医理论深厚、中医药技术精湛、医德高尚的中医药继承创新型人才。加强名老中医专家传承工作室人才培养项目的绩效评价,建立聘请知名中医专家授课、坐诊、带教制度。积极参加中医住院医师、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夯实中医药传承人才基础。进一步加强中医药师承培养工作,实行公立医疗机构副高以上中医(药)师每年带徒不少于1人制度,并纳入年度考核。建立中医临床会诊带教制度,加强对初、中级专业人员的培养,构建执业中医师人才梯队。开展中医药岗位技能竞赛活动,提高中医药队伍整体素质。(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培养高层次中西医结合人才。建立“中医学经典”“西医学中医”人才培训基地,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实现公立医疗机构培训全覆盖。开展临床类别医师中医药知识培训和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加强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和基层医疗机构能西会中人才培养。将中医药知识作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师转岗培训考核内容。允许临床类别医师通过考核后提供中医药服务,参加中西医结合职称评聘。建立高年资中医医师带徒制度,培养优秀中医骨干人才。(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5.健全中医药人才评价激励机制。构建符合中医规律的绩效标准,探索建立以提供中医药服务质量为核心的薪酬分配制度。以中医经典理论、辨证思维、临床能力和工作实绩为重点,完善中医药人员职称评聘制度。建立中医药人才奖励制度,积极参加洛阳市名医评选活动,各种表彰奖励向基层一线和艰苦地区倾斜。(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委,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弘扬中医药文化行动

挖掘和传承中医药宝库精华精髓。挖掘整理传统中医药制剂技术,收集筛选民间中药单验方和技术。鼓励传统医药类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授徒活动。开展中医药健康文化推进行动,推进中医药文化进校园,把中医药文化贯穿国民教育始终。建立中医药文化知识角,营造浓厚中医药文化氛围。(责任单位: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教育体育局、卫生健康委,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成立伊川县中医药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建立健全中医药统筹协调机制和中医药管理体系,充分发挥县中医药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和指导作用,加强部门协调与沟通,统筹解决重大问题和重要政策落实。

(二)强化政策保障。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在支付方式改革中体现鼓励中医药服务和使用。完善治未病服务和医院中药制剂等定价机制;分批遴选中医优势明显、治疗路径清晰、费用明确的病种实施按病种付费,合理确定付费标准;探索对部分慢性病病种实行按人头付费、完善相关技术规范等方式,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适宜的中医药服务;将适宜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和中药(含医院制剂、新型饮片)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并逐步达到省级支付标准;加大对中医特色优势医疗服务项目的倾斜力度,不在国家颁布的中医诊疗规范之外设定服务项目、数量限制。  

(三)落实部门责任。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完善工作机制,按照重点任务分工要求,进一步分解细化涉及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抓紧制定具体措施,明确时间节点,逐项推进落实。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牵头部门要加强协调,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各部门和单位要增强全局观念,做到有布置、有督查、有结果。

(四)强化投入保障。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在卫生健康投入中统筹安排中医药事业经费,改善中医医院办院条件。建立中医药多元投入机制,鼓励地方设立政府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市场化运作的中医药发展基金,引导商业保险机构投资中医药服务产业。

(五)营造良好氛围。推动建设覆盖电视媒体、网络媒体、移动终端、平面媒体等跨媒体的中医药文化传播平台,充分调动和发挥各方面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大新闻媒体对中医药文化的宣传力度,加强和规范中医药防病治病知识传播普及,营造重视、热爱、发展中医药的浓厚社会氛围。


附件:伊川县中医药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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