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洛阳市人民政府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有关要求,县政府办公室编制了《伊川县人民政府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予印发,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承办单位要扎实做好《目录》确定事项的组织实施,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时,承办单位需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未按规定履行程序的,不得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
二、承办单位要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及时归档、妥善保存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证明材料。
三、《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确需新增事项或对已列入《目录》事项进行调整的,由承办单位提出调整建议,按程序报县委县政府同意后实施。
四、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将对各单位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洛阳市人民政府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情况,特别是承办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立本单位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督查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范围。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