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川县民营经济发展局是负责本县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的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单位,内设一室两股,即办公室(人事财务股)、发展规划股(政策法规股)、监测评价股(协调服务股)。
办公地址:伊川县立奇大厦C区八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夏季8:30—12:00,15:00—18:30;冬季8:30—12:00,14:30—18:00
办公室电话:0379-69518833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鼓励和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要求,统筹全县民营经济发展的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
(二)负责全县民营经济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牵头建立完善民营经济服务体系,为民营企业提供政策咨询等服务工作。
(三)负责开展民营经济发展综合性调研活动,研究提出扶持和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督促落实,协调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四)负责推动建立健全民营经济监测分析、评估评价体系,研判民营经济发展态势,提出对策建议,根据授权发布相关信息。
(五)负责协调推动维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协调有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及时处理相关投诉事项和法律纠纷,营造有利于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企业公平竞争的环境。
(六)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加强对民营经济、民营企业的政策和资源投入,组织民营企业对各乡镇(街道)、县直相关部门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情况进行评价。
(七)负责拟订民营企业家培训规划、计划,组织协调开展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教育培训,指导、推进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管理创新。
(八)负责总结宣传推广民营经济发展经验做法,推动民营企业改革创新、转型升级、健康发展。协调组织推动民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促进民营企业诚实守信、守法经营。
(九)组织全县民营企业参加各类相关论坛、峰会、展会等。加强与民营企业家的沟通联系,发挥好县委、县政府联系民营企业家的桥梁纽带作用。
(十)负责提出设立民营经济发展专项基金的建议,配合有关部门编制专项资金年度预算及使用建议,督促落实支持、奖励和补贴民营企业的各项政策。
(十一)负责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综合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政策、专项资金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加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科室及职能
(一)办公室(人事财务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资料、安全值班、督查督办、新闻发布、信访应急、目标考核、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离退休干部服务、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机关综合性文稿起草和法治审核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
(二)发展规划股(政策法规股)。负责统筹拟订促进全县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研究提出设立民营经济发展专项基金的建议,承担编制专项资金年度预算计划及使用建议的具体工作,督促落实支持、奖励和补贴民营企业的各项政策。负责拟订民营企业家培训规划、计划,组织开展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教育培训,指导、推进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管理创新。推动民营企业开展对外交流合作,承担组织全县民营企业参加各类相关论坛、峰会、展会等具体工作。负责拟订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年度计划并牵头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开展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综合性调研活动。研究提出扶持和加快全县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拟订配套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承担行政应诉有关工作。协调有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及时处理相关投诉事项和法律纠纷,维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营造有利于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企业公平竞争的环境。
(三)监测评价股(协调服务股)。负责监测分析评估全县民营经济、中小企业运行和发展情况。组织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对各乡镇(街道)、县直相关部门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情况进行评价。负责总结宣传推广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经验做法,推动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改革创新、转型升级、健康发展。协调组织推动全县民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促进民营企业诚实守信、守法经营。负责研究拟订全县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服务年度计划,建立完善民营经济、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为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提供政策咨询等服务工作。健全部门间协调联动机制,协调解决民营经济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加强与民营企业家的沟通联系,发挥好县委、县政府联系民营企业家的桥梁纽带作用。
机关党组织。负责机关党的建设和纪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