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 13号)

日期:2021-03-29作者:伊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伊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抽样检验中,发现我辖区食品经营单位销售1批次食用农产品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伊川县周天百货金融广场店销售的1批次食用农产品不合格。产品名称:上海青;规格:散装;销售日期:2021年1月22日;不合格项目:毒死蜱;标准限值≤0.1mg/kg,实测值0.21mg/kg,单项判定不合格;检验机构:河南中测技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二、产品风险控制情况

2021年2月8日,我局执法人员将河南中测技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检验报告(No:ZCJC-SP2021010016015)送达伊川县周天百货金融广场店,同时启动核查处置。责令该经营单位立即停止经营该批次上海青,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的要求召回该批次食品,同时查找不合格原因,并针对不合格原因进行整改。

三、行政处罚情况

2021年2月8日,我局对伊川县周天百货金融广场店经营不合格食用农产品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伊川县周天百货金融广场店于2021年1月22日从伊川惠民菜果批发市场管理有限公司市场内货主张建楼处购进上海青53公斤,销售53公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伊川县周天百货金融广场店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于处罚。我局对伊川县周天百货金融广场店免于处罚,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号:伊市监免罚〔2021〕7号。

四、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伊川县周天百货金融广场店排查造成上海青不合格原因为:蔬菜生产者质量控制不严格。

根据以上情况和现场核查,伊川县周天百货金融广场店进行了严格整改。我局对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认为整改符合要求。我局将对伊川县周天百货金融广场店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

 

 

                                  特此通告

                 2021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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