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2号)

日期:2021-01-06作者:伊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伊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抽样检验中,发现我辖区食品经营单位销售1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伊川县家外家购物广场经营的1批次武陟油茶不合格。产品名称:“武怀”牌武陟油茶(黑芝麻),规格为每袋400克,生产日期:2020年8月6日,标称生产企业名称:河南省武陟县武怀食品有限公司,不合格项目:大肠菌群,单位:MPN/g,标准指标:n=5,c=2,m=0.3,M=1.5,实测值:2.3,2.3,2.3,4.3,0.92,单项判定不合格。检验机构:河南中测技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二、产品风险控制情况

     2020年11月24日,我局执法人员将河南中测技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检验报告(编号:NO:ZCJC-SP2020100035312)送达伊川县家外家购物广场,同时启动核查处置。责令该经营单位立即停止经营该批次武陟油茶,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的要求召回该批次产品,同时查找不合格原因,并针对不合格原因进行整改。

     三、行政处罚情况

      2020年11月24日,我局对伊川县家外家购物广场经营不合格武陟油茶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2020年9月15日, 伊川县家外家购物广场从洛阳乔世商贸有限公司购进10袋“武怀”牌武陟油茶(黑芝麻),规格为每袋400克,生产日期:2020年8月6日,标称生产企业名称:河南省武陟县武怀食品有限公司,该批次产品流通情况为:销售10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 伊川县家外家购物广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于处罚。我局对伊川县家外家购物广场行政处罚如下:免于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号:伊市监罚〔2020〕第120号。

    四、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伊川县家外家购物广场排查造成食品不合格原因为:食品生产者质量控制不严格。

     根据以上情况和现场核查, 伊川县家外家购物广场进行了严格整改。我局对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认为整改符合要求。我局将对 伊川县家外家购物广场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

 特此通告

               2021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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