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7000吨低碳新型耐火材料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日期:2025-08-27来源:洛阳市生态环境局伊川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7000吨低碳新型耐火材料改建项目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7000吨低碳新型耐火材料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审批股。

电话:0379-69352277   

通讯地址:伊川县文化路161洛阳市生态环境局伊川分局审批股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申请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公示期内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单位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

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年产17000吨低碳新型耐火材料改建项目

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伊川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彭婆镇中钢洛耐产业园)

河南昊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伊川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彭婆镇中钢洛耐产业园),属于改建项目;项目在现有厂区内建设,不新增用地;依托现有工程厂房新建低碳新型耐材生产线;项目生产规模:年产17000吨低碳新型耐材(包含焦炉用预制件、低碳高性能砖);主要建设内容:主体工程(利用现有7#车间东侧区域建设、利用现有库房新建质检中心)、辅助工程(依托厂区办公区、食堂)、公用工程(供水、供电、排水及环保工程)等;主要生产设备:新增电干燥器、燃气梭式窑、喷釉线、磨釉机、混料机、成型机、辊道窑、压砖机、打磨区、质检设备等;主要原辅材料:莫来石砂、堇靑石砂、刚玉颗粒、硅微粉、氧化铝粉、水泥、釉料、脱硅锆粉、结合剂、蓝晶石、叶腊石粉、黏土粉等;项目总投资4800万元,环保投资829.5万元。

项目建成后运营期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水。

①除盐水制备浓水收集后用于厂区洒水抑尘,不外排;②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外排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由厂区排放口排入镇区污水管网,进入伊川县第三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2、废气。

合理采取密闭、负压抽气等措施,减少生产过程中废气的无组织排放。

①原料上料、配混料工序产生的废气(颗粒物)依托现有工程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经28米高的1#排气筒排放;②炉门砖蒸养工序产生的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依托现有工程“干法脱硫+高温袋式除尘+SCR脱硝”装置处理,经28米高的2#排气筒排放;③人工打磨工序产生的废气(颗粒物)经滤筒除尘器处理,经23米高的3#排气筒排放;④炉门砖干燥及小型配件烧成工序产生的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直接经23米高的4#排气筒排放;⑤炉门砖烧成工序产生的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氨)经“干法脱硫+覆膜袋式除尘+SCR脱硝”装置处理,经23米高的5#排气筒排放;⑥低碳高性能砖烧成工序产生的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氨)经“干法脱硫+覆膜袋式除尘+SCR脱硝”装置处理,经23米高的6#排气筒排放;⑦质检中心工序产生的废气(颗粒物)经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经23米高的7#排气筒排放。

质检中心有组织废气(颗粒物)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其他工序有组织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氨)排放应满足《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166-2021)表1排放限值要求。厂区内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应满足《耐火材料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166-2021)表3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3、噪声。

采取合理有效的减振、隔声、降噪等措施,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

固体废物应妥善处置,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①按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要求,烧成工序除尘灰、脱硫废渣、废砖、废包装物等一般固废,依托现有工程一般固废暂存区收集暂存后规范处置;②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催化剂等危险废物,依托现有工程危废暂存间收集暂存,建立出入库登记台账,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安全转移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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