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河南金鞍建材有限公司资源化回收利用废矿渣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河南金鞍建材有限公司资源化回收利用废矿渣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审批股。
电话:0379-69352277
通讯地址:伊川县文化南路189号洛阳市生态环境局伊川分局审批股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申请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公示期内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 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资源化回收利用废矿渣项目 | 河南金鞍建材有限公司 | 伊川县平等乡马庄村 | 洛阳蓝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伊川县平等乡马庄村洛阳康贝源食品有限公司厂区内,占地面积18425㎡,属于新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主体工程(利用现有厂房改建为1座原料库、1座筛分车间、1座溜槽分离车间、1座摇床分选车间、1座成品库)、辅助工程(利用现有办公楼)、公用工程(供水、供电、排水及环保工程)等;主要生产设备:原料仓、滚筒筛、传送带、螺旋溜槽、砂浆泵、摇床、脱水筛、沥水设备等;主要原辅材料:金矿矿渣;主要产品:矿渣处理后的粗砂、中砂、细砂;生产规模:年处理废矿渣30万吨;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环保投资119.5万元。
| 项目建成后运营期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水。 严格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分质处理、分质回用”原则处理废水,加强厂区管理,严防“跑冒滴漏”。 ①采取雨污分流,雨水依托厂区雨水管道收集后外排;②生产线筛分、分选工序废水经车间导流管道收集进入沉淀池处理,后进入蓄水池回用生产,不外排;③出入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④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预处理,外排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伊川县平等污水处理厂收水水质要求,由厂区污水总排口排入污水管网,进入伊川县平等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2、废气。 生产线投料工序产生的废气(颗粒物)通过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经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 有组织废气(颗粒物)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噪声。 采取合理有效的减振、隔声、降噪等措施,使厂界四周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 固体废物应妥善处置,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①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定期交环卫部门处置;②初期雨水收集池、车辆冲洗沉淀池、生产废水沉淀池产生的沉淀物定期清理妥善处置;③按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要求,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区,除尘灰等一般固废,收集暂存后定期规范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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