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川县重点项目联审联批例会制度实施细则

日期:2022-04-25作者:伊川县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先进制造业开发区,滨河新区管委会,各县直相关单位:

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动全县上下树立“项目为王”鲜明导向,充分发挥联审联批工作机制在全县重大项目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全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结合《洛阳市重点项目联审联批例会制度》(洛重点办20222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工作目标

围绕重点项目开工前期手续办理,按照“联合审批、限时办结”要求,建立联审联批会议制度,通过组织召开伊川县重点项目联审联批例会(以下简称“例会”),及时掌握全县重点项目联审联批及建设情况,协调解决项目推进、投产达效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实现项目审批提速提效,有效推进重点项目

二、审批对象和范围

联审联批范围主要包括省市县重点项目“三个一批”项目,县委、县政府部署实施的其他项目。联审联批内容包括项目达到开工条件所必须具备的手续,主要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项目申请报告的核准、备案项目的审查意见;项目用地预审意见、项目先行用地审批或用地审批;项目评文件的审批;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审批以在上述审批阶段涉及的工商注册、文物保护、林地占用、社保安置等手续办理;消防设计、地质灾害、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水土保持、人防工程等审查批准,节能、安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价评估等所有前置要求的审查、审批内容。

例会机制

县联审联批工作在县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日常工作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建立“县领导+工作例会+企业反馈联审联批会议制度:

(一)会议时间。原则上每周三召开,或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

(二)参加人员。会议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主持召开,县重点办负责组织根据研究项目的联审联批内容,各相关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参加。例会成员单位包括:县委办、政府办、县委县政府督察局、发改委、重点办、财政局、科工局、投资促进中心、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安监局、电业局、消防队以及年度重点项目责任单位、项目业主单位等。

(三)议题收集。各乡镇街道、项目责任单位和重大项目业主单位均可提出申请上会议题,由县重点办汇总、筛选结合轻重缓急程度予以确定议题草案主管县领导审定后组织召开。

)议事程序。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关于重点项目建设的有关工作部署项目业主单位或相关审批部门汇报项目进展情况及前期手续办理中存在的问题;手续审批主办部门提出办理要求和办结意见其他涉及重点项目建设过程中需要研究解决的事项。

 (五)议事要求。对于联合会商、联合评审、联合测绘、联合审图等环节,各审批部门原则上以“容缺办理”模式运行。对联审联批事项,严格执行“谁参会、谁负责、谁审批”原则,按照“13710”工作制度落实,在承诺时限内必须办结,确实不能办结的要说明理由并经主管县领导同意。凡不能按照项目建设需要完成手续办理的,主管部门必须说明情况、并提出解决意见。

结果运用

例会结束后,伊川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梳理形成会议纪要,明确责任单位、办理时限。各责任单位要加大例会事项办理力度,确保按期销号清零。县委县政府督查局对涉及到的责任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督导、跟踪问效,如影响重大项目推进的,报纪委监察部门按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对工作认真踏实,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人员,提请县委、县政府给予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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