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川县阳光居小区尚有部分公租房,经研究决定于近期进行实物配租,公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
1、2017年3月底正在享受廉租房租赁补贴的家庭。
2、符合河南省《军人抚恤优待条例》急需承租公租房的优待对象;
二、申请程序及提供资料
1、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低保证、廉租补贴领取证、结婚证(离婚证)等相关证件,在规定时限内向廉租办提出书面申请;
2、提供河南省《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的有关证件。
三、申报时间及要求
1、申报时间:
2017年4月17日——2017年4月21日下午5时
2、申报地点:伊川县廉租住房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话:0379——69352718
3、要求:(1)按时申报,逾期不侯;(2)申报时请认真填写登记表,并注明登记时间;(3)确保联络方式畅通,若联系不上后果由申请人自负;(4)发现提供虚假资料一律取消配租资格5年内不予配租。
特此告知,请相互转告,及时申报。
伊川县廉租住房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