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发文机关: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3年11月24日
  • 发布日期:2023-11-27
  • 发文字号: 伊政〔2023〕17号
  • 索引号:C001-0701-2023-0011
  • 公开范围:全社会
  •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伊川县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伊政〔2023〕17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的通知》(国发〔2022〕11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豫政〔2023〕31号)、《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洛政〔2023〕31号),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升气象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气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提供高质量气象服务为导向,努力构建科技领先、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人民满意的现代气象体系,不断满足“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对气象服务需求的战略定位,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为奋力开创现代化伊川建设新局面提供坚强气象保障。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基本建成适应环都市区重点县发展需要的气象现代化体系,气象现代化水平位居洛阳市前列。全县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大幅提升,科技创新取得明显进展,灾害性天气监测率、天气预报准确率、公众气象服务满意度达到全市先进水平。气象保障乡村振兴和高质量发展水平走在全市前列。到2035年,以智慧气象为主要特征的气象现代化基本实现,气象保障生态文明、乡村振兴能力大幅提升,高质量气象现代化建设迈上新台阶,气象监测、预报和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气象综合实力位于全市前列。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

1.加强气象防灾减灾联动机制建设。完善气象灾害防御指挥体系建设,继续加强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应急联动机制:建立极端天气会商机制、风险预警联合发布机制、完善气象灾害预警服务机制,规范高级别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叫应”流程和标准,强化直达基层责任人的气象红色预警“叫应”机制。明确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承担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机构、第一责任人。推动乡镇(街道)落实极端天气灾害“五停”工作机制,细化分灾种专项工作指引。(县气象局、应急管理局、公安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教育体育局、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商务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均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不再列出)

2.提高城市气象灾害风险应对能力。统筹考虑气候的适宜性、影响性、风险性,依法将气候可行性论证纳入项目前期策划生成阶段评估内容,并加强气候可行性论证的实施、评审、监管及成果应用管理。开展城市规划气候服务,修订暴雨公式,科学合理设计暴雨防灾减灾设防标准。加强城市生命线安全运行气象保障,针对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网络、交通运输等城市生命线领域,提供精细化气象服务。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保障城市生命线安全运行。加强城市生态环境治理气象保障,加强城市高分辨率遥感产品本地化应用,强化对城市生态质量的监测评估。依托精细化格点预报产品,开展短期、短时、临近滚动预报,为重大活动提供决策依据。建立“一活动一方案”,构建涵盖前期筹备、测试演练、实战运行和总结评估等全过程的重大活动气象保障服务工作流程。编制重大活动气象应急预案,细化大风、强降水、雷击、体感温度等关键气象要素不利条件下的应急处置措施。(县城市管理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局、气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增强全社会气象灾害防御能力。健全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体系,加快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提升预警信息靶向发布、精准发布能力。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加强综合防灾减灾示范社区建设和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管理,健全基层社区气象灾害风险防控体系。加强气象灾害风险普查成果共享应用,开展中小河流洪水、山洪、地质灾害等气象次生衍生重大灾害风险评估,提高农业灾害、中小流域洪水、城市内涝等气象风险预报预警能力。健全监管机制,将防雷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安全生产考核体系、综合执法检查体系,全面落实气象相关安全管理措施。健全政府主导的气象信息社会再传播机制,完善分部门管理、上下贯通的气象预警信息发布机制,畅通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快速传播的“绿色通道”。强化气象灾害避险科普工作,持续做好党政领导干部气象防灾减灾知识培训,加强行业部门和社会公众气象灾害应急避险等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强化“一过程一策”伴随式气象科普宣传。推动气象科普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将气象灾害防御科普纳入全县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和中小学义务教育体系,学生在义务教育阶段接受至少一次气象防灾减灾科普教育,增强全社会气象防灾减灾风险防范意识和紧急避险能力。(县委宣传部、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教育体育局、气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进融合发展,实施“气象+”赋能行动

4.实施气象为农服务示范创建行动。建设与乡村振兴、农村综合防灾减灾救灾相适应的现代气象为农服务体系,优化完善农业气象观测站网建设布局,针对关键农时农事,加大人工增雨雪及防雹作业力度。强化农业气象灾害风险预警能力建设,科学运用作物长势、农业气象灾害遥感监测业务技术与产品体系,提升农业生产提质增效和防灾减灾气象服务保障能力。强化“县域特色”农业气象服务,推动谷子、红薯等优质农产品申报气候品质认证,强化与保险公司及农业农村局的合作,推进农业气象指数保险在伊川的落地。依据本地气候及农业特点,因材施教,本地化气象为农服务教育培训体系。(县农业农村局、气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5.实施交通强县气象保障行动。打造现代综合交通气象服务平台,建设交通气象智能网格预报系统,道路结冰和大雾预报预警系统,为城市道路、恶劣天气高影响路段提供交通气象数据服务、风险监测预警和决策支持。推动气象信息融入交通应急处置系统,开展分灾种、分路段的精细化交通气象服务。强化多种手段发布交通气象实时和预报信息,为公众防灾避险和出行安全提供服务。(县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城市管理局、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气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6.实施文旅强县气象保障行动。加强文旅、气象信息共享,推动旅游景区加强气象预报预警信息传播设施建设。指导旅游景区开展气象灾害风险普查和隐患排查,及时发布旅游安全气象风险预警。提升高空及水上游乐等气象高敏感项目气象风险预警服务。(县气象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7.实施民生保障服务提升行动。建立公共气象服务清单制度,将公共气象服务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公共气象服务均等化,扩大气象服务覆盖面,推动气象服务深度融入能源、电力、保险等行业。建立全媒体气象信息传播体系,联动融媒体中心,推动气象动态信息融入民生建设,嵌入城乡网格化社会治理。(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卫生健康委员会、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商务局、融媒体中心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重大战略,强化生态文明建设气象支撑

8.提升应对气候变化科技支撑能力。加强气候变化监测,对生态安全、粮食安全、城乡安全、水资源保障、能源安全等开展气候风险和气候承载力评估。开展气象条件和极端气候事件对生态系统的影响评估和预测业务,做好高影响天气对生态系统的影响预估和风险预警。探索建立绿色GDP气象评价指标体系,开展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评价工作。(县气象局、生态环境分局、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9.加快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丰富气候生态产品。推进风能、太阳能等新能源开发利用气象服务能力建设。开展县域风能、太阳能资源精细化详查和发电功率、发电量预报预测,为风电场、光伏电站等宏观选址、规划布局、运行调度提供全链条服务。(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分局、自然资源局、气象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职责)

10.加强作业能力建设,推进人工影响天气高质量发展。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军地协同、齐抓共管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格局,组织完善、技术先进、服务精细、保障有力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体系进一步健全。提高精密监测、精准作业、联合作业及科技创新能力,立足农业生产服务、生态保护修复及应急和重大活动保障服务等重点领域,大力提升人工影响天气现代化水平。将人工影响天气安全工作纳入县、乡镇政府安全生产体系,落实政府属地责任和相关部门职责。充分发挥县气象灾害防御及人工影响天气指挥部作用,加强对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加大对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财政支持力度,将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相关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为实现全方位、全时段、全覆盖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提供财政支撑保障。(县气象局、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坚持创新引领,激发高质量发展动能

11.加快实用性技术攻关。优化科研项目组织管理,活用自有资源,加大研发投入,支持有条件的科研人员开展重大灾害性天气预报预测、生态气象、农业气象、人工影响天气等方面的科学技术研究,促进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气象融合创新。引导科技成果向业务服务转化,加强县级科技成果本地化应用。(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气象局、教育体育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搭建气象科技创新平台。充分利用县级气象劳模创新工作室,强化科技引领和支撑,搭建开放包容、共享共赢的科研创新平台。充分发挥伊川现代农业、气象研学、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人才优势,加强行业科技力量深度合作,科教协同、科研联动,真正实现产学研一体化。积极承担省气象局、市气象局和地方科研项目,推动科研创新平台向深度和广度发展。( 县气象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建设高水平气象人才队伍。支持气象人才申报国家、省、市、县等各级人才计划,加大对气象部门科技型、创新型人才的培养力度。依托重要研究项目、科技创新团队,培养优秀青年后备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气象创新驱动能力。积极参与气象行业技能竞赛,加强对气象专业技术人才的表彰。(县委组织部、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气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进数字化改革,发展智慧气象

14.建设高密度立体协同精密气象监测系统。建设伊川智能气象观测系统,完成国家气象观测站智能化升级、常规气象站标准化改造。进一步加大区域气象站网建设密度,在气象灾害易发地段增设监测仪器,建设X波段天气雷达观测网系统,形成高密度立体协同精密气象监测系统。(县气象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分局、交通运输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然资源局、城市管理局、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5.完善智能网格精准气象预报系统。开展区域数值预报模式本地化应用,健全无缝隙、全覆盖智能网格预报业务体系和产品体系。提高预报预测精准度,延长预测预见期。建立完善快速滚动更新的0—2小时逐6分钟和3—24小时逐1小时间隔、水平分辨率1公里的分类强对流预报和气象要素预报业务。积极推广不断优化完善中小河流洪水、山洪和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客观预报产品,不断探索建立高时效的监测预警一体化机制,全面提升气象灾害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县气象局负责)

16.发展智慧精细气象服务系统。构建集决策气象、专业气象、公众气象服务于一体的精细化气象服务体系,提升全媒体气象服务产品制作水平,健全城市、农村气象信息发布网络,推动物联网、大数据、5G等技术在气象服务领域广泛应用,完善无缝隙、全覆盖的智能数字预报业务,完善协同、智能、高效的省市县一体化业务平台,逐步提升“五个一”精准预报能力,即提前1小时预警局部地区强天气、提前1天预报逐小时天气、提前1周预报灾害性天气、提前1月预报重大天气过程、提前1年预测气候异常。(县气象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应急管理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7.提升整体智慧气象信息支撑水平。以社会化为导向大力培育和发展专业气象服务,提升数字伊川建设气象服务融入,发挥气象信息在数字经济、防灾减灾、粮食安全、污染防治、绿色发展、生态修复等领域的保障作用。完善智能化服务产品和服务渠道。加强气象与相关行业领域互动联动,推进气象融入社会整体智慧架构。(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务服务中心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8.提升基层气象台站基础能力。全面夯实基层气象台站精密监测、精准预警和精细服务能力。建立常态化设备更新机制,升级气象应急观测装备,优化气象观测站网布局,实现灾害性天气监测率达到95%以上。完成基层气象防灾减灾标准化建设,形成基层气象防灾减灾数据“一本账”。完成基层气象台站建设“三中心、一基地”,实现县级气象监测预警中心、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人工影响天气指挥中心和气象防灾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功能,提升基层气象台站服务能力。(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气象局、自然资源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党对气象工作的全面领导,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各有关部门要健全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机制,将气象高质量发展纳入相关规划,统筹做好项目、用地、资金、人才等支持保障,督促重点项目落实落地。认真研究解决伊川气象高质量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加强组织协调,完善保障机制,强化督促检查。

(二)加强协同联动

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开放合作,建立气象部门与各类服务主体跨区域、跨部门协同机制,推进气象与国民经济各领域互动融合。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分工职责,细化各项政策措施,协调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中的重点难点工作,形成工作合力。

(三)加强项目引领

加快实施气象发展规划重点工程建设,推动气象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和气象监测预警能力提升,为气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支撑保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自然资源局、气象局等单位要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共同推动建设项目落地实施确保尽早建成发挥效益。

(四)加强保障投入

加大对气象高质量发展基础设施投入,全面落实气象双重计划财务体制,健全稳定增长的财政保障机制,把气象高质量发展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气象重点工程顺利实施。支持基层气象基础能力建设,健全气象设备系统升级迭代及运行维护等经费保障机制,将气象干部职工各项待遇足额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稳定气象人才队伍。加强气象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绩效评价,提高投资效益。

(五)加强法治建设

不断完善气象法律法规。依法保护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将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审批事项纳入“多规合一”数字监管。实施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统一发布制度,规范人工影响天气、气象灾害防御、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气象信息服务等活动。加强防雷安全、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监管做好气象行业服务,推进气象领域联合执法, 将气象行政执法事项逐步纳入综合执法范围。全面实施应用气象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强化地方气象标准制订。





 2023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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