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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川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开征集土地评估机构资质备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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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2-02-11
来源: 县自然资源局
伊川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公开征集土地评估机构资质备案的公告
为维护土地评估市场健康发展,进一步规范我县土地评估机构业务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范》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经研究决定,邀请有土地评估资质的土地评估机构参加伊川县辖区内土地出让评估事宜,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委托评估业务范围
伊川县范围内国有土地出让、划拨、租赁、转让和处置类、土地收储及其他需要进行地价评估的业务。
二、实行土地评估机构备案入库制度
备案入库制度周期为二年。从已审查符合条件的评估机构中,通过优中选优,择优选出评估机构6家,作为伊川县辖区内建设用地出让时土地评估备选单位。
三、报名条件
1.在河南省境内依法登记设立,组织机构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财务状况,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评估经营中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近三年以来未受过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且在省级或省级以上土地估价协会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信用服务(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zhongdashuishouweifaanjia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查询”中无不良记录,执业人员无执业处罚记录。
3.具有土地评估资质,在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备案,从业年限3年以上(含3年),有固定办公场所,必须有3名及以上注册土地估价师。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四、申请备案需提供的材料
1、备案申请表;
2、公司简介(在伊川有常驻机构需说明);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人证明;
4、企业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5、《土地评估机构资质证书》、省级以上自然资源部门备案材料核原件交复印件;
6、注册估价师花名册及估价师资格证核原件交复印件;
7、企业信息查询单(包括省级或省级以上土地估价协会中无不良记录、省级估价师协会本年度的信用评级材料);
8、企业从事土地估价业绩材料;
9、关于申报资料真实性的承诺。
以上提交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五、其他事项
1、报名时间:2022年2月12日上午9时---3月14日下午 5时,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伊川县二程大道33号自然资源局三楼320室自然资源利用股
3、联系人:任云涛 李巧普
4、咨询电话:0379-69358778 13721658688 13525991137
2022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