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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财预[2018]  号

 

伊川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2018年第十六批扶贫项目资金分配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交通局

为进一步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提高贫困群众收入水平,根据《伊川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2018年60个贫困村房屋轻度漏雨裂缝修补项目立项暨下达资金分配意见的通知》(伊脱贫组〔2018〕214号)的分配意见现将我县2018年第十六批扶贫项目63个,资金4086850万元予以下达,具体如下:

一、60个贫困村房屋轻度漏雨裂缝修补项目342万元、平等乡四合头村酒后镇寺沟村村集体经济引导发展资金项目劳动密集型带贫企业60万元、交通局吕店镇王村同王沟道路维修项目6.7万元。

二、关于贫困户房屋轻度漏雨裂缝修补项目,县住建局为主管单位,负责建房屋改造的规划设计、监管等工作。有关乡(镇/街道办政府)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验收、资金使用管理工作(资金下达各镇)。

三、根据《关于印发伊川县开展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办法的通知》伊政办[2016]68)规定,本次下达的统筹整合资金列入2018政府收支科目“21305扶贫”科目。有关乡镇(街道)要严格按照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要求和《关于印发伊川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伊政办[2016]67号、《关于印发伊川县开展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办法的通知》伊政办[2016]68)、《洛阳市财政局、洛阳市扶贫办关于印发优化扶贫项目管理流程加快资金拨付进度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洛财办[2017]12号)、《伊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伊川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伊政办[2017]90号)等规定执行,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12018年第十六批扶贫项目资金分配表

 

 

 

2018年12月5日


.docx伊财预(2018)27号16批最终.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