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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财预【2018】9号第六批扶贫项目资金分配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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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04-24
来源:
伊财预[2018] 号
伊川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2018年第六批扶贫项目资金分配意见的通知
县政府金融办、财政局、扶贫办、卫计委、人社局、有关乡镇(街道):
为进一步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提高贫困群众收入水平,根据《伊川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下达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资金的分配意见》(伊脱贫组〔2018〕50号)、《伊川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下达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融资资金利息分配意见的通知》(伊脱贫组[2018]51号)、《伊川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关于下达扶贫小额信贷临时周转金分配意见的通知》(伊脱贫组[2018]52号)、《伊川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下达2018年健康扶贫有关建设项目资金分配意见的通知》(伊脱贫组[2018]54号)、《伊川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下达2018年“雨露计划”所需资金分配意见的通知》(伊脱贫组[2018]58号)、《伊川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调整2018年小额信贷风险保证金分配意见的通知》(伊脱贫组[2018]60号)的分配意见,现将我2018年第六批扶贫项目资金21841819.46元予以下达。具体如下:
一、下达有关乡镇(街道)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资金1190万元、财政局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融资资金利息19.69万元、政府金融办扶贫小额信贷临时周转金100万元、卫计委健康扶贫有关建设项目资金126.39万元、扶贫办2018年“雨露计划”资金490.1万元、人社局2018年“雨露计划”资金258万元。
二、将伊财预[2018]7号文件中下达至扶贫办的小额信贷风险保证金2000万元调整至人社局。
三、根据《关于印发伊川县开展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办法的通知》(伊政办[2016]68号)规定,本次下达的统筹整合资金,扶贫办等单位项目资金列入2018政府收支科目“21305扶贫”科目。伊川县政府金融办、财政局、扶贫办、卫计委、人社局、有关乡镇(街道)要严格按照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要求和《关于印发伊川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伊政办[2016]67号)、《关于印发伊川县开展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办法的通知》(伊政办[2016]68号)、《洛阳市财政局、洛阳市扶贫办关于印发优化扶贫项目管理流程加快资金拨付进度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洛财办[2017]12号)、《伊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伊川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伊政办[2017]90号)等规定执行,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2018年第六批扶贫项目资金分配表
2018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