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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财预【2018】7号第四批扶贫项目资金分配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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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04-11
来源:
伊财预[2018] 号
伊川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2018年第四批扶贫项目资金分配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县卫计委、教体局、住建局、扶贫办、畜牧局:
为进一步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提高贫困群众收入水平,根据《伊川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追加拨付2017年度16-64岁贫困人口健康体检费用的批复》(伊脱贫组[2018]28号)、《伊川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下达2018年建档立卡学生补助的资金分配意见》(伊脱贫组[2018]38号)、《伊川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下达2018年伊川县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立项批复及资金分配意见的通知》(伊脱贫组[2018]39号)、《伊川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下达2018年小额信贷风险保证金的分配意见》(伊脱贫组[2018]41号)、《伊川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下达2018年贫困户养殖保险补贴的分配意见》(伊脱贫组[2018]42号)、《伊川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下达2018年非贫困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分配意见》(伊脱贫组[2018]43号),现将我县2018年第四批扶贫项目96个,资金47284058.3元予以下达。根据《关于印发伊川县开展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办法的通知》(伊政办[2016]68号)规定,本次下达的统筹整合资金列入2018政府收支科目“21305扶贫”科目。各乡镇(街道)、县卫计委、教体局、住建局、扶贫办、畜牧局要严格按照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要求和《关于印发伊川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伊政办[2016]67号)、《关于印发伊川县开展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办法的通知》(伊政办[2016]68号)、《洛阳市财政局、洛阳市扶贫办关于印发优化扶贫项目管理流程加快资金拨付进度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洛财办[2017]12号)、《河南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豫扶贫办[2017]129号)等规定执行,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2018年第四批扶贫项目资金分配表
2018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