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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农村组织活动阵地建设“以奖代补”第二批资金的通知1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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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7-12-20
来源:
伊财预[2017]100号
伊川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农村组织活动阵地建设“以奖代补”第二批资金的通知
伊川县组织部:
为进一步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提高贫困群众收入水平,根据《伊川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下达农村组织活动阵地建设“以奖代补”第二批资金的分配意见》(伊脱贫[2017]198号)的分配意见,农村组织活动阵地建设“以奖代补”第二批资金共计920万元,本次下达557万元。根据《关于印发伊川县开展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办法的通知》(伊政办[2016]68号)规定,本次下达的统筹整合资金列入2017政府收支科目“2130504扶贫”科目。伊川县组织部要严格按照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要求和《关于印发伊川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伊政办[2016]67号)、《关于印发伊川县开展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办法的通知》(伊政办[2016]68号)、《洛阳市财政局、洛阳市扶贫办关于印发优化扶贫项目管理流程加快资金拨付进度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洛财办[2017]12号)等规定执行,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伊川县农村组织活动阵地建设“以奖代补”第二批资金分配表
2017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