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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财预〔2017〕86号

 

 

伊川县财政局

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贫困人口新农合参保缴费补贴项目分配意见的通知

 

伊川县人社局:

为进一步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提高贫困群众收入水平,根据《关于调整部分乡镇村集体经济引导发展资金的通知》(伊脱贫[2017]182号)和《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贫困人口新农合参保缴费补贴项目的通知》(伊脱贫[2017]178号)的分配意见,现将我县2018年贫困人口新农合参保缴费补贴项目178.812万元,共计178.812万元予以下达。根据《关于印发伊川县开展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办法的通知》(伊政办[2016]68号)规定,本次下达的统筹整合资金,2018年贫困人口新农合参保缴费补贴项目列入2017政府收支科目“21305扶贫”科目。人社局要严格按照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要求和《关于印发伊川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伊政办[2016]67号)、《关于印发伊川县开展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办法的通知》(伊政办[2016]68号)、《洛阳市财政局、洛阳市扶贫办关于印发优化扶贫项目管理流程加快资金拨付进度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洛财办[2017]12号)等规定执行,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伊川县2018年贫困人口新农合参保缴费补贴项目分配表

 

 

 

2017年12月04日


86号2018年贫人口新农合参保缴费补贴项目.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