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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伊川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

调整实施方案

 

为提高我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乡村振兴局等11个单位《关于印发<支持脱贫县落实统筹整合财政资金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豫财农综20218号)文件,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围绕支持脱贫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产业振兴的目标,加大统筹整合和资金投入力度,优化涉农资金使用机制,提高涉农资金配置效率,聚集政策合力助力乡村振兴。

二、基本原则

贯彻落实中央“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基本原则围绕“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支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建立健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完善“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培育和壮大伊川县特色优势产业,支持脱贫村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补齐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

实施目标

围绕我县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产业振兴任务,健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加强监测预警,强化及时帮扶,对监测帮扶对象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措施;培育和壮大脱贫村特色优势产业,支持脱贫村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补齐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使乡村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进一步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

整合资金来源及规模

按照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乡村振兴局等11个单位《关于印发<支持脱贫县落实统筹整合财政资金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豫财农综20218号文件的要求进行筹资。对2022年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省、市、县财政涉农资金进行整合,按照资金下达时间分批统筹用于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程。

2022年我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总额计划规模24086.12万元。其中:中央乡村振兴衔接资金6612万元;省级统筹整合涉农资金6311.42万元,市级统筹整合涉农资金4181.6万元,县级统筹整合涉农资金6981.1万元。

整合资金计划用于108个资金24086.12万元其中:产业类项目49个,资金14536.45万元;基础设施类项目56个,资金8894.46万元;其他项目3个,资金655.21万元

、资金安排使用及项目分类

(一)产业发展类项目

2022年产业发展类项目计划安排49预计投资14536.4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6598.79万元、省级资金2024.06万元、市级资金1985.8万元、县级资金3927.8万元。

1.2022年伊川县产业扶贫项目(38个)

(1)建设任务:监测户种子(苗)、化肥、农药等农作物进行补贴;集中连片种植优质红薯、谷子达到50亩以上的,种苗、机械、有机肥进行补贴;配套变压器400千瓦2台,630千伏变压器2台,粉条加工车间一座,花椒烘干机4台,脱籽机2台,筛选机4台及其他加工设备等,建设车间3000平方及一体化屠宰设备生产线等,钢构仓储570㎡,冷库1650立方,分拣中心700平方,新建车间2850平方,地面硬化2018平方,建设摊位30个,地下化粪池1个,公厕1个,日光暖棚1000平方米,硬化道路6.18公里,改建道路4.76公里,红薯、谷子、花椒、蔬菜等种植基地打井63眼及相关的配套水泵、井堡、变压器、蓄水池、上水管道、地埋管等,区域公用品牌打造推广及产业项目尾款等。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资金9289.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5310.54万元、省级资金1373.06万元、市级资金1985.8万元、县级资金620万元。

3)项目实施地点:城关街道办、河滨街道办、鸦岭镇、高山镇、平等乡、鸣皋镇、酒后镇、葛寨镇、白元镇、白沙镇、水寨镇、江左镇、半坡镇、吕店镇、彭婆镇。

4)时间进度:计划20224月底前开工,10月完工,11月底完成验收。

5)绩效目标:通过项目实施,可带动9790余户发展优质谷子、红薯、中药材、蔬菜等产业发展,户亩均收益增加1000元左右,带动集体经济发展。

6)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2.2022年伊川县金融扶贫项目(2个)

(1)建设任务:为全县脱贫户及监测户贷款提供担保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资金1807.8万元,其中:县级资金1807.8万元。

3)项目实施地点:城关街道办、河滨街道办、鸦岭镇、高山镇、平等乡、鸣皋镇、酒后镇、葛寨镇、白元镇、水寨镇、白沙镇、半坡镇、江左镇、吕店镇、彭婆镇。

4)时间进度:计划20223月开始实施,12月底完成。

5)绩效目标:为全县脱贫户及监测户发展产业提供贷款担保,通过项目实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6)责任单位:科工局、乡村振兴局、人社局、财政局

3.其他产业项目9个)

1建设任务:乡村振兴暨农民技术培训3640人次,职业教育补助3655人,短期技能补助700人,实用技术培训1000人,转移就业补贴15370产业路硬化3.88公里。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资金3439.2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288.25万元、省级资金651万元、县级资金1500万元。

3)项目实施地点:城关街道办、河滨街道办、鸦岭镇、高山镇、平等乡、鸣皋镇、酒后镇、葛寨镇、白元镇、白沙镇、水寨镇、江左镇、吕店镇、半坡镇、彭婆镇

4)时间进度:计划20224月底前开工,10月完工,11月底完成验收。

5)绩效目标:受益24365人,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推进乡村振兴注入新活力,带动集体经济发展;鼓励具备条件的脱贫、监测对象户参加技能培训,掌握一技之长,提高群众就业致富能力;鼓励脱贫劳动力、监测对象劳动力外出务工拓宽增收渠道

6)责任单位: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局、人社局、交通局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

2022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计划安排56预计投资8894.463万元,其中:省级资金4287.36万元、市级资金2195.8万元、县级资金2411.3万元。

1. 2022年伊川县道路硬化项目(6个)

1)建设任务:道路硬化17.392公里,其中沥青路13.907公里,水泥路3.485公里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资金3195.4万元,其中:省级资金1558.2万元、市级资金1296.4万元、县级资金340.8万元。

3)项目实施地点:鸦岭镇、葛寨、白沙镇、白元镇、高山镇

4)时间进度:计划20224月底前开工,10月完工,11月底完成验收。

5)绩效目标:道路硬化17.392公里,改善脱贫村基础设施条件,巩固提升23230名群众出行条件。

6)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发改委

2. 2022年伊川县人居环境整治项目(41个)

1)建设任务:铺设污水管网175900米,大三格化粪池17个3800立方米,街硬化长520米,护坡562.3米,垃圾清运车150辆。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资金5197.58万元,其中:省级资金2227.68万元、市级资金899.4万元、县级资金2070.5万元。

3)项目实施地点:城关街道办、河滨街道办、鸦岭镇、高山镇、平等乡、鸣皋镇、酒后镇、葛寨镇、白元镇、白沙镇、水寨镇、江左镇、吕店镇、半坡镇、彭婆镇

4)时间进度:计划20224月底前开工,9月完工,10月底完成验收。

5)绩效目标:铺设污水管网175900米,大三格化粪池17个3800立方米,建设生态宜居乡村,改善26083名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6)责任单位:住建局农业农村局

3.2022年伊川县安全饮水巩固提升项目(9个)

1)建设任务:铺设饮水管道32800米,打井5眼,管理房3座,机电配套5套,无塔供水器1个,水泵6台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资金501.48万元,其中:省级资金501.48万元。

3)项目实施地点:河滨街道办、鸦岭镇、鸣皋镇、白沙镇、江左镇、吕店镇

4)时间进度:计划20225开工,9月完工,10月底完成验收。

5)绩效目标:巩固提升13269名群众饮水条件,有效的提高群众健康水平,将有力的促进农业、牧业及家庭副业的发展,取得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6)责任单位:水利局。

(三)其他类项目

2022年其他类项目计划安排3预计使用资金655.21万元,中央资金13.21万元、县级资金642万元。

1)建设任务:道路硬化、安全饮水等项目勘测设计监理费1个,资金260万元;驻村帮扶工作经费1个,资金382万元;易地扶贫搬迁融资利息1个,资金13.208712万元。

2)资金投入规模:安排县级资金655.21万元

4)项目实施地点:城关街道办、河滨街道办、鸦岭镇、高山镇、平等乡、鸣皋镇、酒后镇、葛寨镇、白元镇、水寨镇、白沙镇、半坡镇、江左镇、吕店镇、彭婆镇。

5)进度计划:计划20222月开始实施,11月底完成。

6)绩效目标:为扶贫项目设计、监理提供资金保障,支持驻村第一书记及工作队员开展各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及时支付易地搬迁利息。

7)责任部门:水利局、交通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乡村振兴局

  我县对方案所报项目真实性、科学性、合理性及资金使用的合规性负责。

、部门分工

(一)乡村振兴局、财政部门负责财政资金的分配管理。

(二)财政部门负责整合资金的预算管理工作。

(三)乡村振兴、财政、发改、人社、住建、交通、农业农村、林业、水利等行业部门,负责项目规划设计、监管、验收及资金使用管理工作。项目原则上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

(四)审计部门会同财政、乡村振兴、农业农村、发改等部门,负责扶贫资金分配使用的监督工作。

、资金使用操作程序

(一)建立项目库。项目库建设是做好统筹整合使用涉农资金的前提和核心。各单位要结合脱贫攻坚规划,认真筛选,及时精确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项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项目的分类汇总,明确巩固期内实施项目的时间、类别、地点,并明确项目绩效目标、联农带农机制。在项目入库前,行业部门对申报项目预算的合理性、合规性和准确性进行评审论证,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审定,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确定实施的项目上报上级部门备案。对进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的项目要实行动态管理,做到扶贫项目“前置审核、提前论证、储备充分、动态调整”,实现由“资金等项目”向“项目等资金”转变,确保不出现资金滞留问题。

(二)资金使用

1.使用原则。整合的涉农资金要严格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规划走、规划跟着巩固脱贫成果”的原则,统筹整合资金用于农村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等项目,要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确定的工程建设投资标准、定额和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相关规定。

2.预算管理。年初预算,财政部门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确定的资金分配方案下达预算到主管单位,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年度预算执行中,财政部门在收到上级资金后,5日内通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办公室,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20日内确定资金分配方案,财政部门接分配意见5日内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预算下达至主管部门。

3.资金拨付。项目实施单位应当在项目完成后组织初验,并于20个工作日内向项目主管部门提出项目验收申请,项目主管部门组织相关单位或者委托第三方进行验收,出具验收报告。对未通过验收的项目,项目主管部门须要求项目实施单位限时整改直至通过验收。

验收合格后,项目实施单位依据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建设(施工)合同和项目建设进度报账,项目主管单位应严格审核报账凭据后将资金通过财政直接支付方式支付到施工方或供应商。严禁设立衔接资金支出过渡账户或将资金划拨非预算单位实有账户,严禁提取和支付现金。

涉及低收入群体个人的补助类资金应通过财政“一卡通”系统直接发放到个人账户。县级相关部门要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据实审核补贴对象相关信息(含个人姓名、身份证号、银行卡号、行政区划)、发放标准、发放金额等内容,并及时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应依据相关部门审核确认的补贴对象信息,及时将补助资金核拨到个人账户,严禁以现金形式发放。

衔接资金项目实施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不得从衔接资金中提取管理费。

、监管措施

(一)组织监管。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由县政府相关规划和项目库安排统一安排使用。

(二)部门监督。纪检、监委、审计、财政等有关部门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三)社会监督。建立健全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管理全程公开公示制度。资金分配、使用情况等信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到村到户资金要在项目所在行政村进行公示公告,期限不少于10天。脱贫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要深度参与涉农资金和项目的管理监督。

 

表:伊川2022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明细表

 

伊川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docx

伊川县2022年统筹整合资金实施方案明细表 0228(2)(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