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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川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7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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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09-19
来源:
伊川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伊川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属伊川县人民政府行政职能部门,主要负责文化、广电、旅游、文物、新闻出版、扫黄打非等方面的行政管理工作。下设:局办公室、网络传媒宣传管理股、广电技术事业管理股、出版印刷发行管理股、文化股、旅游股六个职能科室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文化馆、图书馆、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新闻出版管理办公室、文物保护管理办公室、文物管理所、艺术中心、豫剧团、曲剧团十个二级机构。其职能职责:
1、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具体落实上级关于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和新闻出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县委、县政府的指示,参与研究、制订全县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和新闻出版工作的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
2、研究、制订全县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文物和旅游事业发展战略,编制并监督实施全县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文物和旅游事业的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执行计划。参与指导和推动全县文化体制改革。
3、研究、制订全县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文物和旅游市场发展规划和执法行为规范,对全县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文物和旅游领域的经营活动进行管理。指导、监督管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活动。负责伊川县“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制定全县文化市场“扫黄打非’’工作计划和组织开展“扫黄打非”行动。
4、指导全县文学艺术创作与生产,组织全县性重大文化活动,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艺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事业创新发展。
5、管理社会文化事业,协调推动各类文化事业的建设和发展,承担全县文化社团的资格审查,负责管理全县图书馆事业,指导图书文献资源的建设、开发和利用,推动图书馆标准化、现代化建设,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等工作。
6、依法审批管理乡镇社区有线电视系统,指导管理全县广播电视台(站)业务建设,保护全县广播电视设施,保证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监督管理广播电视广告播放。
7、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广播电视技术标准,指导和协调全县广播电视系统高新技术的科研开发应用,制定有关技术规范,组织全县广播电视科学技术研究成果的评定、申报工作。
8、对全县广播电视专用网进行规划、建设和管理,指导广播电视网络的建设和开发工作,监督管理广播电视播出机构使用广播电视专用频段、广播电视频率(频道)和功率等技术参数,参与制订全县信息网络的总体规划。
9、指导管理全县电影制片、发行和放映工作,组织实施农村电影放映工程,负责电影放映单位的审批和管理。
10、负责申报新建出版单位和出版物二级批发单位,依法审批出版物零售、出租单位,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教科书、党和国家重要文献及其它出版物的发行工作,负责组织出版物的审读、审视、审听工作。加强对从事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加强对全县互联网出版活动和开办手机书刊、手机文学业务进行审核和监管。
11、监督管理印刷业,审核转报设立印刷企业的申请,负责转报对印刷企业进行年度审验和换发许可证工作,负责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的出版、复制管理。
12、管理全县著作权工作,组织查处著作权侵权案件,调解版权纠纷。
13、转报审批和办理内部资料准印通知书,负责出版物发行单位和转报连续性内部资料的年度审验和换发许可证工作。
14、研究、制订全县基层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基层文化建设和基层文化服务工作。参与研究、制订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协调文化产业发展。
15、负责全县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和新闻出版等对外交流联络工作,制订交流规划,指导交流活动。
16、拟定全县旅游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县旅游宣传推介和重大促销活动。加强对旅游行业的管理,提高接待质量和服务水平。
17、负责全县旅游行业管理工作,指导旅游行业协会工作;组织全县旅游业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全县旅游资源的调查、统计、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
18、指导、协调全县文物保护、抢救、发掘、研究、宣传等业务工作,搞好文物普查普探,加强文物仓库和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管理,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文物失窃、破坏、盗掘、走私等大案要案。
(二)人员构成情况
伊川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机关及归口决算管理单位共有编制94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事业编制86人;在职职工117人,离退休人44人。
第二部分
附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支总计均为3,461.62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070.32万元,增长44.76%。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2,987.2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86.56万元,占99.9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7万元,占0.02%。
三、关于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2,322.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5.88万元,占27.38%;项目支出1,686.8万元,占72.6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支出0万元,占0%。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3,318.92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929.32万元,增长38.89%。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28.2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5.94%。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225.47万元,增长122.21%。
(二)结构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28.2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0%;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294.82万元,占58.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9.28万元,占3.56%;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类)支出20.31万元,占0.91%;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833.87万元,占37.42%;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国土海洋气象(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0万元,占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三)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238.03万元,支出决算为2,228.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9.99%。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35.18万元。与2016年相比,增加135.1万元,增长27.02%。变动的主要原因:……。其中:人员经费505.9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129.19万元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劳务费等。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0.09万元,支出决算为9.29万元,完成预算的92.09%。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8.13万元,占87.49%,完成预算的99.2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6万元,占12.51%,完成预算的61.19%。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8.1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8.13万元。2017年期末,部门财政拨款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减少2.02万元,下降19.93%。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6万元。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16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减少0.05万元,下降4.45%。
八、关于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加强绩效管理。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93.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4.74%。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7.1万元,较2016年度增加35.51万元,增长57.65%。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7年期末,河南省洛阳市伊川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汇总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