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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政规20208

 

 

 

伊政办〔202019

 

 

伊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伊川县渣土车和砂石料运输车辆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

  现将《伊川县渣土车和砂石料运输车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086日    

 

伊川县渣土车和砂石料运输车辆专项

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渣土车和砂石料运输车辆管理,维护全县道路通行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渣土车和砂石料运输车辆专项整治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整治范围

全县范围内的渣土运输车辆和砂石料运输车辆。

  二、整治重点

重点打击渣土运输车辆和砂石料运输车辆未按规定线路行驶、野蛮驾驶疯狂运输、超限超载、未按规定遮盖篷布、抛洒滴漏、车辆改型、无牌无证、故意遮挡或者污损号牌、驾驶证准驾不符等违法行为。

三、整治措施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的渣土车和砂石料运输车辆进行整治。

  (组建联合执法队伍。成立联合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常委、统战部长姬素娟任组长,副县长卫学军,县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局长李伟东任副组长。由县交通运输执法局牵头,从交通运输执法局抽调执法人员8人、执法车辆2台,交警大队抽调交警8人、警车2台,城市管理局抽调执法人员5人、执法车辆1台组建联合执法队伍,抽调人员由县交通运输执法局和公安交警大队统一管理,合署办公,办公地点设在县交通运输执法局,负责全县渣土车和砂石料运输车辆专项整治的日常工作。对联合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渣土车和砂石料运输车辆违法违规运输行为,由交通、交警、城市管理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范围内的法律法规分别进行处罚。

  明确执法责任。联合执法队伍按照河东、河西及城市区划分成三个执法中队,由公安交警大队安排交警任队长,分片包干,责任到人。一中队(城市管理3人、执法车1台,交警1人,交通执法1人)负责城区渣土车和砂石料运输车辆查处工作;二中队(交通执法3人、执法车1台,交警4人、警车1台)、三中队(交通执法部门4人、执法车1台,交警3人、警车1台)分别负责河东、河西国省干线公路渣土车和砂石料运输车辆查处工作;后勤工作人员2名(城市管理2人)负责联合执法行动中各类数据的汇总上报工作。

  强化路面管控。联合执法队伍采取流动执法和定点检查相结合、错时执法和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24时全天候不间断开展联合执法工作。通过查装卸砂石料场运输车辆查车辆运行轨迹,重点加强对夜间时段、重点区域和路段的动态管控,加强对过境砂石料运输车辆监管,对违法违规运输的砂石料车辆进行严厉打击,一经查扣交警部门立即上网锁定违法事实,杜绝说情风,按规定严格处罚;对查获的砂石料运输车辆过磅后确认为超限运输车辆的,县交通运输执法局立即通过四级联网系统进行抄告,落实“一超四罚”(货运车辆、车辆驾驶员、运输企业、货运场所经营者分别进行处罚有关规定,对加装高边的,县交通运输执法局予以现场拆除。

  加强源头监管。加强对批准成立3家渣土车运输公司管理,对执法检查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较多的渣土车公司,由县交警大队及时进行约谈,督促企业加强人员教育和车辆管理,严格做到规范装载,合法运输。对查处的砂石料运输车辆,县交警大队联合县交通运输执法局一律追查砂石料源头企业,查清车辆查清来源和去处,从源头上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打击。

  加强部门联合。为了从源头有效遏制砂石料盗采、运输、销售违法行为,由县政府主管领导定期召集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水利、环保部门共同参与联合执法,彻底从根源杜绝违法行为发生。对联合执法查处的砂石料运输车辆要实行联合办案、联合审批,各部门依法依规处理完毕,经联合审批后方可予以放行。按照“一案三查”落实部门管理责任,一查砂石料源头通过查找相关材料和车辆运行轨迹查找砂石源头,一旦发现属盗挖、盗采的,移交县自然资源部门立案查处、追究责任;二查砂石去向,通过审查查出砂石去向,若为非法制砂点、售砂点,及时移交县自然资源部门立案查处、追究责任;三查公职人员参与,办案过程中发现违法案件存在公职人员参与的,及时移交县纪委查处。各部门要相互协作,严格联合办案各个环节, 每个环节都要做到责任明确、具体到人,确保办出高质量案件。对查处的砂石料运输车辆县交通运输执法局要建立登记台账,每周统计后报县政府主管领导。

    四、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725815日)

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会,对渣土车和砂石料运输车辆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宣传发动,确保抽调人员及时到岗、到位。

(二)集中整治阶段8161125日)

开展渣土车和砂石料运输车辆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依法依规对全县范围内的渣土车和砂石料运输车辆实施集中整治。

(三)总结提高阶段112611月底)

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及存在的问题,查漏补缺,不断完善制度规范,巩固和提升治理成效。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开展渣土车和砂石料运输车辆整治工作,是贯彻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战略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树牢“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必须提升政治站位,提高思想认识,坚决把渣土车和砂石料运输车辆整治工作落实落细。

(二)深入宣传发动。通过电视、广播、微信、LED显示屏等方式,大力宣传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战略部署工作的重要性,同时积极宣传整治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曝光典型案例,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形成强大震慑。

(三)净化执法环境。对在联合执法行动中,发现的带车“黄牛”,纠集聚众、威胁恐吓执法人员、蓄意占道、恶意堵车、强行闯站(卡)等扰乱正常执法秩序的,要及时收集相关涉黑涉恶线索,交由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规范执法行为。各部门执法人员在联合执法中要做到严格、规范、文明执法,依法行政、秉公办事、公正廉洁,严格遵守联合执法“十不准”和“八个严禁”要求,坚决杜绝吃拿卡等不规范执法行为发生。

  (五)强化执纪问责。对于城区内出现抛洒遗漏行为不能及时发现和查处的,将追究城市管理局责任;对于在国省道和县乡道路出现抛洒遗漏行为不能及时发现和查处的,将追究交通运输执法局责任;对于在伊川县境内出现无牌无证、野蛮驾驶、闯信号灯、闯禁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不能及时发现和查处的,将追究公安交警部门责任。

 

 

 

 

 

 政策解读:http://www.yichuan.gov.cn/html/1//2/10/14/7217.html

 

 

 

 

 

 

 

 

 

 

 

 

 

 

 

 

 

 

主办:县交通运输局         督办县政府办机要文电股

伊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8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