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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渣土车和砂石料运输车辆管理,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县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县交通运输局研究起草了《伊川县渣土车和砂石料运输车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起草过程
为做好《方案》的起草工作,县交通运输局召集交通运输执法局、交警大队、城市管理局等职能部门,多次召开协调会,根据我县实际情况确定整治内容、制定整治措施。文件成熟后又征求了有关部门意见建议,县司法局进行了合法性审查。2020年8月1日,《方案》经县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三、主要内容
《方案》分为整治范围、整治重点、整治措施、实施步骤、工作要求五个部分,主要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
(一)整治范围:全县范围内的渣土运输车辆和砂石料运输车辆。
(二)整治重点:重点打击渣土运输车辆和砂石料运输车辆未按规定线路行驶、野蛮驾驶疯狂运输、超限超载、未按规定遮盖篷布、抛洒滴漏、车辆改型、无牌无证、故意遮挡或者污损号牌、驾驶证准驾不符等违法行为。
(三)整治措施。一是组建联合执法队伍;二是明确执法责任;三是强化路面管控;四是加强源头监管;五是加强部门联合。
(四)实施步骤。一是安排部署阶段(7月25日—8月15日);二是集中整治阶段(8月16日—11月25日);三是总结提高阶段(11月26日—11月底)。
(五)工作要求。一是提高思想认识;二是深入宣传发动;三是净化执法环境;四是规范执法行为;五是强化执纪问责。
四、文件主要特点
一是组建了联合执法队伍。由县交通运输执法局牵头,从交通运输执法局抽调执法人员8人、执法车辆2台,交警大队抽调交警8人、警车2台,城市管理局抽调执法人员5人、执法车辆1台组建联合执法队伍,抽调人员由县交通运输执法局和公安交警大队统一管理,合署办公,办公地点设在县交通运输执法局,负责全县渣土车和砂石料运输车辆专项整治的日常工作。
二是明确执法责任。联合执法队伍按照河东、河西及城市区划分成三个执法中队,由公安交警大队安排交警任队长,分片包干,责任到人。一中队负责城区渣土车和砂石料运输车辆查处工作;二中队、三中队分别负责河东、河西国省干线公路渣土车和砂石料运输车辆查处工作。
三是明确了“一案三查”。一查砂石料源头通过查找相关材料和车辆运行轨迹查找砂石源头,一旦发现属盗挖、盗采的,移交县自然资源部门立案查处、追究责任;二查砂石去向,通过审查查出砂石去向,若为非法制砂点、售砂点,及时移交县自然资源部门立案查处、追究责任;三查公职人员参与,办案过程中发现违法案件存在公职人员参与的,及时移交县纪委查处。
五、解读机构
解读机构:县交通运输局;解读人:王兴乐;联系方式:68371968。
2020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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