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伊川县产业集聚区总体发展规划(2021-2030)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有关内容进行公示,并征求广大公众的相关意见。
一、规划概况
伊川县产业集聚区位于伊川县城东部和北部,空间格局规划为“一区两园”。2008年底被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为全省首批产业集聚区,2010年由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批准成立,2011年调整规划面积扩大为15.87平方公里,2020年调整规划面积扩大为20.97平方公里。
规划范围:东园(原集聚区东区),东至规划路、西至洛平城际铁路防护绿带边界、南至道北路-纬七路、北至龙泉路-文化北路-伊电大道,总面积19.10平方公里;西园(彭婆片区),东至豫龙路、西至S238、南至纬八路、北至大南环,总面积1.87平方公里。
规划期限:2021-2030年。近期2021-2025年,远期2026-2030年。
产业布局:本次规划形成七大片区。分别为:耐火材料产业区、生产服务型物流枢纽、铝精深加工区、铝精深加工及先进装备制造区、超硬材料产业区、生产生活服务区、研发制造区。
主导产业:铝电及铝深加工产业、新材料和装备制造。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伊川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陈主任
联系电话:13903888101
联系邮箱:ycxcyjjqgwh@126.com
通讯地址:伊川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三、环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河南省豫启宇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赵工
联系电话:0371-53307228
联系邮箱:382173160@qq.com
联系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黑庄路未来滨河小区怡乐商务8号楼E座8层801号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承接集聚区规划环评后,收集相关资料、调查集聚区开发现状,进行环境质量现状区域评价,分析集聚区规划目标和方案的合理性,预测分析集聚区建设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提出规划调整建议及减缓措施及对策,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完成后上报环保及相关主管部门,经技术审查、补充完善报送后,环保主管部门出具审查意见,作为规划调整和审批的依据。
2、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内容
总则、集聚区回顾性评价、规划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指标体系、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规划方案综合论证和优化调整建议、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环境影响跟踪评价计划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当地环境质量现状的意见;
(2)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的意见;
(3)对规划产生的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意见或建议;
(4)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或建议。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请于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意见,并提供自身联系方式,以便意见采纳与否的及时反馈。
伊川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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