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概况
伊川县司法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单位,内设办公室、基层股、宣教股、社区矫正办、法制办、法律服务综合股等6个股室,15个司法所,下设两个事业单位分别是公证处和法律援助中心,管理三个律师事务所、两个法律服务所和一个司法鉴定所。
办公地址:人防大厦12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夏季8:30—12:00,15:00—18:30;冬季8:30—12:00,14:30—18:00
电 话:0379-68333159
二、主要职能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担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指导全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负责推进全县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考核评价工作。指导监督依法行政工作。
(四)负责综合协调、指导监督全县行政执法工作。研究完善规范行政执法有关制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全县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负责指导行政裁决工作。
(五)承担县政府交办的法律事务。负责县政府涉法重大决策和重要事务合法性审查,负责对以县政府名义制发的重要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推进全县法律顾问工作。
(六)负责受理向县政府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对行政复议案件进行审理,拟订行政复议决定。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受县政府委托,组织办理县政府行政、经济和民事诉讼案件,承办或组织办理申请县政府赔偿的行政赔偿案件。
(七)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责任。负责拟订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全县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全县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八)负责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县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县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九)指导管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十)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十一)管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干警队伍建设及思想政治工作。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
焦为庆: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县司法局全面工作,负责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和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董朋举: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机关日常运转、人事财务、队伍建设、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妇联、工会、党建、离退休、意识形态、统战、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信访稳定、文明创建、律师管理、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站(室)、基层法律服务、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公证、司法鉴定机构管理、法律援助、“三同步”、四级十同等工作。主管办公室、监察室、法律服务综合管理股、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及完成局党组临时交办的工作。联系城关司法所、河滨司法所、鸦岭司法所、水寨司法所、白沙司法所。
谷建振: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基层基础建设,社区矫正、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扫黑除恶、平安创建、大走访及公共安全感和执法满意度“双提升”工作。主管基层股、社区矫正中心及完成局党组临时交办的工作。联系白元司法所、葛寨司法所、高山司法所、鸣皋司法所、平等司法所。
孙志凌: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依法行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依法治县、普法宣传教育、扶贫、营商环境、承办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主管法制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股)、法制宣传教育股(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及完成局党组临时交办的工作。联系彭婆司法所、江左司法所、半坡司法所、吕店司法所、酒后司法所。
马风雷:党组成员,主管队伍建设、意识形态、统战、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信访稳定、文明创建、“三同步”、四级十同及完成局党组临时交办的工作。
李民政:调研员,协助孙志凌分管法制办工作。
李爱兵:主任科员,协助董朋举分管党建、工会、老干部工作。
李友谊:主任科员,协助孙志凌分管全面依法治县工作。
张聚钦:主任科员,协助谷健振分管社区矫正工作。
陈少峰:主任科员,协助董朋举分管律师、公证工作。
吕新华:主任科员,协助董朋举分管妇联、信访稳定、纪检监察工作。
四、机构设置、职能及办公电话
(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重大政务活动的组织实施;负责政务公开、信息、会务、文秘、保密和档案管理、宣传等工作;研究制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年度计划、中长期规划;指导全县司法系统队伍建设;组织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执法检查工作;承担人事财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二)法制宣传教育股(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
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落实普法责任制,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普及法律常识教育工作;落实执法责任制;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指导全县依法治理工作;承担经人大任命的干部法律知识考核及一般干部上岗培训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干警、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助理员、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工作。负责处理县委依法治县办公室日常事务。
(三)基层股
监督指导全县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负责全县基层法律服务市场管理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审查、注册工作;指导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组织开展人民陪审员选任、考核、管理工作;管理和指导基层刑满释放人员过渡性安置和轻微违法犯罪人员帮教工作。
电话:69555612
(四)社区矫正管理办公室
负责指导、管理、组织实施社区矫正工作,拟定全县社区矫正工作发展规划、管理制度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管理监督社区服刑人员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社区矫正社团组织工作;负责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
电话: 69559566
(五)法制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股)
负责县政府涉法重大决策、“放管服”改革措施和重要事务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县政府交办的法律事务,负责对以县政府名义制发的重要规范性文件进行签发前的合法性审查;负责全县各级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承担县政府和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承担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向县人大常委会备案工作;组织开展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县行政机关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及日常管理;根据授权统一办理本部门有关行政审批事项。负责全县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负责监督政府各部门的行政执法行为,负责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负责县政府行政执法部门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工作;协调县政府各部门在行政执法中的争议和矛盾;受理向县政府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审理行政复议案件,拟订行政复议决定;受县政府委托,组织办理以县政府为被申请人或者第三人的行政复议案件;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工作;对政府合同、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核;承办县政府受理的行政赔偿案件。
电话:69555605、69555608
(六)法律服务综合管理股
负责法律援助基金的管理;;承担法律援助相关工作;对不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提出行政处罚建议;指导管理全县的律师、法律顾问工作;负责律师事务所的审核、申报和规范化建设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县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研究拟定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有关政策;指导全县的公证工作,负责审核公证机构的设立和公证员执业证年审注册审核工作;监督管理全县公证机构和公证员职业活动;负责公证机构负责人考核结果备案工作。
电话:69555607
(七)局派出机构
设15个乡镇(街道)司法所。分别是:城关司法所、河滨司法所、鸦岭司法所、高山司法所、平等司法所、鸣皋司法所、酒后司法所、葛寨司法所、白元司法所、水寨司法所、白沙司法所、半坡司法所、江左司法所、吕店司法所、彭婆司法所。
负责协助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依法治理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和参与民问纠纷调解工作;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代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处理民间纠纷;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和帮教及社区矫正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