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局

日期:2023-07-18作者:县应急管理局
伊川县应急管理局董武安伊川县智慧政务中心7楼D区0379-60857708夏季 8:30-12:00 15:00-18:30
冬季 8:30-12:00 14: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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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县应急管理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内设12个职能股室,加挂伊川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牌子,正科级单位。

办公地址:伊川县智慧政务中心7楼D区。

办公时间(工作日):夏季8:30—12:00,15:00—18:30;冬季8:30—12:00,14:30—18:00

办公室电话:0379-60857708。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县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级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全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组织拟定全县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规定,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负责组织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以及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牵头建立统一的全县应急管理信息体系,负责信息传输和共享,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三)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县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四)统一协调指挥全县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联络驻伊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含煤矿)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全县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五)组织协调全县消防工作,指导各级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六)指导全县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组织协调全县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按权限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七)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指导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承担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

(八)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全县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九)依法组织指导全县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协助国家、省、市调查处理较大及以上事故。组织一般事故的调查处理。综合管理全县生产安全伤亡事故、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统计分析工作。

(十)负责全县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考核工作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监督、指导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和注册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监督指导和组织协调全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煤矿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煤矿安全监管执法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班子成员及分工

董武安 党委书记 局长。主持局全面工作。

党敬超 党委委员 副局长。负责防汛抗旱、防灾减灾救灾、森林防灭火、地震、人事、审批、放管服、政法工作、综治、信访稳定、平安建设工作,分管防汛股、防灾救灾股、森林防火办、人事培训股、审批股、信访股。

张维伟 党委委员 副局长。负责机关后勤、财务、党办、意识形态、纪检监察、协调共青团、妇联、工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反恐、环保工作。分管办公室、财务室、党办、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股。

苗万伟 党委委员 副局长。负责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零事故创建、工贸行业安全监管、疫情防控、乡村振兴工作。分管安协股、工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股。

谷志恒 党委委员 应急服务中心主任。负责安全执法、事故调查、政策法规、联系驻伊部队、武装部。分管应急服务中心、执法大队、事故调查股、政策法规股、协助苗万伟同志抓零事故创建工作。

蒋学政 党委委员。负责煤炭安全监管、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分管煤炭股、非煤矿山股。

胡宗杰 应急服务中心副主任兼应急调度中心主任。负责应急体系能力建设、应急管理股、应急调度中心。

智明辉 应急服务中心副主任。负责宣传(文明创建)

宣传办、协助谷志恒同志抓好应急服务中心工作。

贠占国 主任科员,协助党敬超同志抓好地震工作。

李红伟 主任科员,协助谷志恒同志抓好事故调查、协助蒋学政同志抓好煤炭股日常工作。

 三、内设机构及职能:

(一)办公室(机关党建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对外合作和交流等工作。负责部门预决算、财务、装备和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负责重大政务事项的督查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务和党群工作,指导应急管理系统意识形态工作,组织宣传党的政治思想文化等方针政策;配合机关党组做好党员的教育与学习工作,指导应急管理系统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人事股(安全技能培训股)

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等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系统干部培训工作;指导注册安全工程师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退休干部工作,指导应急救援队伍教育训练,负责培训基地(不含消防救援培训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拟订全县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不含消防救援队伍)管理保障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和监督管理有关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

(三)应急管理股(科技和信息化股)

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指导城乡安全发展工作;承担全县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和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协调台风防御工作;负责地震灾害防治和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重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等工作。

负责受理生产安全事故的举报、核查和举报,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新闻发布、舆情监测和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开展公众知识普及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负责安全生产专家委员会管理工作。

(四)灾情评估和物资调拨股

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县级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

(五)火灾防治指导股

组织贯彻和监督实施全县地方性消防规定草案和技术标准,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

(六)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股)

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县内危险化学品登记,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和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

(七)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股

负责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不含炼化、成品油管道)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拟定行业安全生产规程、标准,指导监督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

(八)工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股

负责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拟定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规程、标准;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

(九)煤炭行业管理股(煤炭综合协调股)

编制和实施全县煤炭工业发展规模和煤炭生产开发规划;指导全县煤炭行业生产技术工作;负责对煤矿建设项目提出行业审核意见及监督管理;负责全县煤矿关闭报废、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指导全县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负责煤炭行业统计信息汇总和经济运行分析工作;统筹煤炭及煤气层合理开发和综合利用;指导全县煤炭行业的结构调整;负责煤矿从业人员资质监督管理;负责全县煤炭经营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县煤炭清洁利用,煤炭深加工及煤炭储备基地建设。

(十)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股

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县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负责应急管理与安全生产统计分析工作,承担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一)政策法规宣传股

承担重大政策研究、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有关工作;指导全县应急管理系统的法治建设,组织开展普法工作,承担执法监督综合性工作;承担应急管理系统典型人物的评选、学习与推广。

(十二)规划和行政审批服务股

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备案、评审和验收的审批、核准和审核工作;组织相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依法监督核查相关建设单位竣工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指导和监督相关的安全评价、评估工作,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根据授权统一办理本部门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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