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null
  • 发布日期:2022-01-13
  • 发文字号: 伊政〔xxxx〕xx号
  • 索引号:C001-0037-2022-0001

按照年初工作安全,现将2020年度财政重点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情况汇报如下:

一、政策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洛阳市委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健全绩效评价常态化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经党组会议审议,绩效办和相关股室于3月份对2020年度2个财政支出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详见下表:

2020年度财政重点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

资金

评价等级

评价分数

项目管理

项目评价

资金来源

气象局2019年度政府购买

53

95.33

农业股

绩效办

一般公共预算

2020年度义务教育阶段营养改善计划项目

762.56

93.83

教科文股

绩效办

上级转移支付

二、实施内容、存在问题和结果运用建议

1.2019年度政府购买地方气象服务项目

实施内容:气象灾害监测及设备保障。气象灾害监测内容:气压、温度、湿度、风向、风速、雨量、苗情长势、土壤墒情等。我县有30个区域气象观测站、5个自动土壤水分观测站、1个农田小气候站,确保各类气象观测业务持续稳定运行,获得了高质量的地面气象等观测资料。本项目全年预算安排53万元,实际到位53万元,实际支出53万元。

存在问题:绩效评价指标元数据正确率、观测数据可用率、数据传输及时率、设备稳定运行率、保障活动及时率均为99.65%,虽超出行业标准,但未达到100%,有待提高。

结果运用建议:完善项目考核机制、进一步提高元数据正确率、元数据正确率、观测数据可用率、数据传输及时率、设备稳定运行率、保障活动及时率。

项目特色与意义:本次评价目的是通过对伊川县气象局2019年度政府购买地方气象服务项目开展绩效评价,总结经验,发现问题,为改进、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提供参考依据,从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政府购买服务:是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由政府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政府购买服务强调政府、市场、社会等多元主体之间的合理定位和良性互动,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进入公共事业领域,有利于改变政府大包大揽的传统做法,促进政府自身运作方式的改革,减轻政府压力,提高政府管理和服务社会效率;有利于形成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格局,有效发挥社会力量在提供公共服务、改善社会治理方面的作用,激发整个社会的活力和创造力。

2.2020年度义务教育阶段营养改善计划项目

实施内容:2020年度义务教育阶段营养改善计划项目,资助对象:2020年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春季)学生和2020年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秋季)学生,春季资助学生9690人,秋季资助学生9320人。资助总金额为7,625,600.00元,其中:春季资助金额为3,876,000.00元,秋季资助金额为3,728,000.00元,伊川县2020年春智慧扶贫排查营养改善计划项目补发资金为21,600.00元。

存在问题:1、补助资金未按文件要求及时发放。春季补助资金发放时间为2020年8月19日,秋季补助资金发放时间为2020年12月18日。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每年11月30日前发完成受助对象资助资金的发放任务”。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营养改善计划项目秋季补助资金未及时发放。2、项目资金补助发放情况未按时报送2020年度义务教育阶段营养改善计划项目春季补助资金发放时间为2020年8月19日。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各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市)应于每年6月20日前和12月20日前,分别将春季学期和秋季学期义务教育资助资金实际发放情况统计表以县为单位汇总报送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我县春季补助资金未及时汇总报送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3项目资金补助档案未按时归档绩效评价组人员抽查学校档案资料,发现项目部分档案资料校领导负责人及班主任等人未签字,项目有关资料未及时归档。

结果运用建议:1、营养改善补助资金及时发放。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营养改善计划项目春季补助资金发放时间为2020年8月19日,秋季补助资金发放时间为2020年12月18日。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建议相关单位及时拨付资金,建立监督机制,注重责任考核,明确职责分工,促进项目补助资金及时发放到位。2、及时报送资金补助发放情况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各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市)应于每年6月20日前和12月20日前,分别将春季学期和秋季学期义务教育资助资金实际发放情况统计表以县为单位汇总报送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建议相关单位及时审核审批,明确专人负责,促进项目资助资金及时发放,按时报送资助资金发放情况。3、完善补助资金项目资料归档建议项目单位及时完善相关资料并及时归档。

 

 

 

                                           2022年1月13日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关于我们  | 免责声明
  • 版权所有:伊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联系电话 : 0379-68333512    地址:洛阳市伊川县人民中路269号
  • 建议使用1366*768及以上分辨率,IE8及以上版本浏览器 网站管理:伊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4103290008
  • ICP备案号:豫ICP备17032252号-1 公安备案号:41032902000181
  • 技术支持:三智信息技术(洛阳)有限公司后台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