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伊川县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近日,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伊川县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及依据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的决策部署,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以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依据国务院《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和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洛阳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制定《伊川县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实施方案》
二、起草过程
《实施方案》由洛阳市生态环境局伊川分局负责起草,起草过程中充分征求、吸收了县直相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意见,依法报县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核并得到通过,2024年9月11日经县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研究审议通过。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包括总体要求、主要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10个部分。
(一)总体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大力推动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协同减排,扎实推进产业、能源、交通运输结构优化调整,加快形成绿色低碳产生活方式,实现环境、经济和社会效益多赢。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县PM2.5浓度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市定任务,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控制在1%以内,完成市定下达“十四五”氮氧化合物和VOCs总量减排任务。
(三)重点任务。在结构减排方面,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淘汰落后低效产能,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加快提升机动车绿色低碳水平,在工程减排方面,开展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实施工业炉密清洁能源替代,加快水泥行业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开展低效失效污染治理设施排查整治。在管理减排方面,深化扬尘、秸秆、烟花爆竹等方面精细化管理,提升重污染天气管控实效,加强监测监控能力建设,严格执法监督帮扶,推动空气质量排名进位。
(四)保障措施。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对重点任务措施逐项明确奉头单位及责任单位,将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的重要内容,通过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考核督导,实施全民行动,确保《实施方案》落到实处。
四、解读机构
洛阳市环境保护局伊川分局
解读人:杨向阳 联系方式:68526909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关于我们 | 免责声明
- 版权所有:伊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联系电话 : 0379-68333512 地址:洛阳市伊川县人民中路269号
- 建议使用1366*768及以上分辨率,IE8及以上版本浏览器 网站管理:伊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4103290008
- ICP备案号:豫ICP备17032252号-1
公安备案号:41032902000181
- 技术支持:三智信息技术(洛阳)有限公司后台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