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伊川县基层便民服务中心(站)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日期:2023-06-22作者:

伊放管服组办〔20237

 

关于印发伊川县基层便民服务中心(站)

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2022〕5号)和《关于推动基本公共服务进社区的意见》(洛办〔2022〕30号)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伊川县基层便民服务中心(站)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2023年6月20日


 

伊川县基层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

建设指导意见

 

为推进我县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进一步提升基层政务服务效能,不断提群众满意度,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关于印发深化“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实施方案的通知》(厅文〔2018〕18号)、《关于推动基本公共服务进社区的意见》(洛办〔2022〕3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此指导意见。

、建设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为抓手,按照“标准统一、功能完善、规范有序、公开透明、全面覆盖”原则,全面推进基层便民服务中心(站)标准化建设,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实现群众办事“就近能办”,持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机构设置

(一)场所名称。乡镇(街道)和村(社区)要设置集中提供政务服务的综合性场所,乡镇(街道)名称统一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名称统一为“××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各乡镇(街道)结合实际,制作字体、风格统一的标识牌,悬挂于场所入口处醒目位置。室外标识牌规格样式,各乡镇(街道)结合实际统一规范,室内标识牌参考尺寸样式见附件。

(二)管理机构。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机构负责基层便民服务中心的标准化建设统筹工作,县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基层便民服务中心的日常业务指导及培训工作,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相关机构负责便民服务中心的日常管理。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由村(社区)统一管理,业务上受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指导。

(三)人员配置乡镇(街道)应明确1名班子成员分管便民服务中心工作,5-6名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政务服务业务,承担审批、综合受理、代办服务等职责,为群众提供受理、咨询、帮办代办等综合服务

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应明确1“两委”成员负责政务服务管理工作,至少1-2专(兼)职办事人员为群众提供咨询、帮办代办等综合服务。村(社区)办事人员主要由社区干部担任,也可以由乡镇(街道)派驻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大学生村官、网格员等兼任;县城区的新设城市区社区,按县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标准,窗口工作人员由街道办和县政务服务中心共同保障

、场所建设

(一)选址。坚持经济实用、因地制宜、符合规范、确保需求的原则,安排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服务场所,要充分利用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服务设施、党群组织活动场所、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等场地,条件受限制的就近选址;便民服务中心(站)原则上应位于建筑低层。

(二)规模。根据本区域人口总量、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便民服务中心(站)规模面积应满足本级政务事项全部进驻办理的要求;新建、扩建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面积应不小于150平方米,便民服务站面积应不小于50平方米。

)服务分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的功能分区根据服务内容,应设置咨询服务区、窗口办理区、政务公开区、自助服务区、休息等候区等。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应当设置咨询服务区、窗口办理区、休息等候区等。便民服务中心(站)面积受限的,相关功能区可合并设置。

1.咨询服务区。位于服务场所主入口附近,应设置咨询导引服务台、政策咨询及信息查询设施,公示咨询投诉电话,摆放意见箱。

2.窗口办理区。可按工作需要划分为开放式工作前后台,台面高度宜为75cm左右,宽为75cm~100cm,前台电脑的摆放桌面宜与办事群众接待的台面垂直或平行摆放,以不影响办事群众与政务服务人员面对面交流为宜。村(社区)便民服务站也可结合实际按无柜台的“会客厅”模式进行建设

3.政务公开区。应配备资料架、公开栏、电子显示屏等,及时公开便民服务中心(站)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办事指南、办事人员信息、办事流程、办理结果、相关政策等,并动态更新,确保公开内容的有效性。

4.自助服务区。应配备一定数量的自助服务设施,为服务对象提供网上注册、网上登录、网上查询、网上申请及打印复印等服务;有条件的可设置24小时自助服务区,具备独立空间,配备政务服务综合自助服务终端。

5.休息等候区。位于窗口附近,应配备一定数量的座椅,方便进行资料查阅、自助填单等。

(四)设施配备。服务场所应设置相关服务设施以方便服务对象办事设施设备老旧及时更换

1.办公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办公桌椅、电脑、打印复印机、高拍仪、服务评价器、文件柜等办公设备

2.便民设施。包括但不限于等候椅饮水机资料架(宣传资料)、填单台、签字笔、无线网络(WIFI充电宝、老花镜、雨伞、便民医药箱等便民设施

标识系统

基层便民服务中心(的标识主要包含工作时间标识、导引示意标识、窗口标识、工作牌、消防安全标志等。相关标识统一样式。

(一)工作时间标识。便民服务中心(站)门口显著位置,向服务对象公示工作时间。

(二)导标识。便民服务中心(站)应结合整体布局、视觉效果、服务对象流动线路等因素,在外部醒目位置设置交通导向标志、场所出入口标识。

(三)窗口标识。服务窗口均应悬挂或摆放窗口标识牌(电子显示屏),标明窗口名称、窗口号等内容

(四)工作牌标识。窗口工作台面应摆放岗位牌,公开展示窗口人员姓名、所属部门、具体岗位、照片等信息,窗口工作人员应挂牌上岗。

(五)消防安全标志服务场所的消防安全标志须选用GB13495的标志,颜色应符合GB2893的规定,标志设置按照GB15630的规定执行。

运行模式

(一)进驻事项

1.事项清单。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服务事项主要涉及民政、卫健、残联、公安、市场监管、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医保、人社、社保、退役军人等领域。村(社区)便民服务站服务事项主要涉及残联、民政、卫健、医保、人社、社保、退役军人、农业农村等领域。按照“应进必进、充分授权”的原则,参照县级统一编制的乡镇(街道)、村(社区)政务服务事项通用目录(见附件),结合实际补充后,编制公布本辖区的乡村服务事项(帮办代办事项)目录清单,将与群众和企业密切相关的事项纳入便民服务中心()办理。

2.办事指南。按照实用简明、清晰易懂原则,参照县级统一编制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见附件),结合实际适当补充后,印制本辖区的乡镇(街道)、村(社区)《办事指南》申请材料示范样本及样表。办事指南应在窗口或政务公开区显著位置摆放,方便群众查阅获取。

(二)综窗服务。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原则上设置为包含帮办代办、综合受理、有诉即办、统一出证等功能的综合窗口,提供无差别服务。对重点领域、高频事项,可设立固定专值窗口,对定期办理的季节性、临时性事项,可设立机动窗口。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原则上全部为综合窗口,办理承接服务事项。

(三)网上服务提高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应用范围,在省政务服务网开设乡镇(街道)、村(社区)分厅,开通网上咨询、网上查询、网上申报、网上投诉等功能;推广网上办事服务公开,乡镇(街道)级、村(社区)级政务服务事项应全部录入分厅,录入事项要在网上公开公示,提供规范、准确的办事指引,逐步提高事项网上办水平。

)帮办代办服务。便民服务中心(站)应组建政务服务帮办代办队伍,梳理公布帮办代办事项和流程,为企业群众提供保姆式“一对一”贴心帮办代办服务

、制度建设

全县制定统一的便民服务中心(站)配套管理制度。

(一)健全工作制度和行为规范。加强便民服务中心(站)及人员日常运行和管理,规范服务行为,树立良好形象。

(二)建立健全业务管理制度。便民服务中心(站)应建立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AB岗值班、帮办代办制度等。

(三)完善信息公开制度。通过各种渠道公布办事清单、办事指南、办理流程、办理结果等,方便群众查询。

(四)建立监督投诉制度。公开监督投诉渠道,并在场所显著位置展示,方便群众投诉监督。

 

附件:1.附件1 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室内标识牌规格样式.docx

2.附件2 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工作制度牌规格样式.docx

3.附件3 乡镇(街道)、村(社区)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docx

4.乡镇(街道)、村(社区)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附件1:

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室内标识牌规格样式

 

一、服务窗口吊牌

尺寸60*18cm,LOGO:方正综艺简体36号

内容:方正大黑简体254号


备注:可用于制作的设计源稿,另行打包发送各单位。

  

二、服务窗口桌牌

尺寸20*10cm,LOGO:方正综艺简体17号

内容:方正大黑简体113号

 

备注:可用于制作的设计源稿,另行打包发送各单位。

 

 

 

 

 

 

附件2:

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工作制度牌规格样式

 

一、制度牌规格样式

尺寸60*90或60*80cm,LOGO:方正综艺简体75号

标题:方正大黑简体85号

内容:方正黑体简体45号

 

备注:可用于制作的4个制度牌设计源稿,另行打包发送各单位。

 

 

附件3:

乡镇(街道)、村(社区)政务服务事项

目录清单

 

一、村(社区)事项清单牌规格样式

      尺寸:60*90或60*80cm;LOGO 尺寸:43cm*45cm 方正综艺简体75pt。大标题:方正大黑简体80pt;表格内:方正黑体简体30pt;底部注释:方正黑体简体26pt

 

备注:可用于制作的设计源稿,另行打包发送各单位。

 

二、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事项清单(共110项)

序号

业务办理项名称

主管部门

1

残疾人证迁移

残联

2

残疾人证等级变更

3

残疾人证注销

4

残疾人证残损换新

5

残疾人证新办证

6

残疾人证挂失

7

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审批

教体局

8

设立健身气功站点审批

9

健身气功站点年检

10

健身气功站点变更登记

11

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审批

12

粮食收购资格备案首次申请

发改委

13

粮食收购资格备案延续

14

粮食收购资格备案变更

15

最低生活保障金的给付

民政局

16

临时救助金给付

17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给付

18

对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的给付

19

困难群众价格补贴

20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21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22

老年人福利补贴

23

特困人员认定

24

临时救助对象认定

25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

26

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低保边缘家庭)

27

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备案

28

父母双方均死亡的孤儿认定

29

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宣告死亡的孤儿认定

30

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宣告失踪的孤儿认定

31

父母双方均宣告死亡的孤儿认定

32

父母一方宣告死亡,另一方宣告失踪的孤儿认定

33

父母双方均宣告失踪的孤儿认定

34

失业登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5

个人就业登记

36

用人单位就业登记

37

劳动争议调解

38

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申请认定

39

开业补贴

40

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个人创业)

41

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小微企业)

42

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

43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社会保险中心

44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45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领

46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参保信息查询

47

城乡居民养老待遇领取资格认证

48

个人权益记录查询打印(企业基本养老保险)

49

个人权益记录查询打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50

企业人员中断社会保险关系

51

企业职工参保登记(企业基本养老保险)

52

社会保障卡启用

53

社会保障卡密码修改与重置

54

社会保障卡非卡面信息变更

55

社会保障卡申领

56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出

57

企业社会保险注销登记

58

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局

59

个体工商户变更(换照)登记

60

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

61

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核发

62

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变更登记事项

63

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变更许可事项

64

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延续

65

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补办

66

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注销

67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

68

食品小经营店登记

69

食品小摊点备案

70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领

卫生健康委员会

71

生育登记服务证申领

72

计划生育关怀抚慰金

73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74

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

75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

76

三孩生育证审批

77

职工参保登记(灵活就业人员新增)

医疗保障局

78

职工参保登记(灵活就业人员中断)

79

职工参保登记(单位职工恢复)

80

职工参保登记(单位职工新增)

81

职工参保登记(单位职工中断)

82

本地户籍城乡居民参保登记

83

非本地户籍城乡居民参保登记

84

城乡居民参保登记-父母一方参加居民医保的新生儿参保

85

城乡居民参保登记-父母非当地城乡居民医保的新生儿参保

86

城乡居民参保信息变更登记(非关键信息变更)

87

参保人员参保信息查询(人员缴费信息查询)

88

参保人员参保信息查询(缴费基数信息查询)

89

参保人员参保信息查询(基本信息查询)

90

参保人员参保信息查询(个人账户余额查询)

91

参保人员参保信息查询(个人账户变动查询)

92

参保人员参保信息查询(个人封锁信息查询)

93

参保人员参保信息查询(个人参保证明打印)

94

参保人员参保信息查询(参保信息查询)

95

参保单位参保信息查询(基本信息查询)

96

参保单位参保信息查询(单位缴费信息查询)

97

参保单位参保信息查询(单位封锁信息查询)

98

参保单位参保信息查询(单位参保证明打印)

99

参保单位参保信息查询(参保信息查询)

100

低保、特困等困难群众医疗救助

101

出具《参保凭证》

102

优抚对象医疗保障

退役军人事务局

103

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病故丧葬补助费的给付

104

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的发放

105

享受定期抚恤金的因公牺牲军人遗属丧葬补助费的给付

106

享受定期抚恤金的烈属丧葬补助费的给付

107

享受定期抚恤金的病故军人遗属丧葬补助费的给付

108

粮食补贴信息查询

农业农村局

109

粮食补贴信息变更

110

村民住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111

***

112

***

 

三、乡镇(街道)公安派出所事项目录清单(共58项)

序号

事项名称

1

户口登记(变更民族成分)

2

户口登记(变更姓名)

3

户口登记(变更性别)

4

户口登记(变更户主或与户主关系)

5

户口登记(变更出生日期)

6

户口簿补发

7

回国(入境)恢复户口

8

刑满释放人员恢复户口

9

设立单位集体户口(自有场地 )

10

设立单位集体户口(租赁场地 )

11

出国(境)定居注销户口

12

入伍注销户口

13

福利机构收养弃婴入户

14

其他情况补录

15

收养入户

16

户口登记(变更文化程度)

17

户口登记(变更婚姻状况)

18

转业、复员、退伍入户(回原籍)

19

转业、复员、退伍入户(异地入户)

20

分户、立户(购房)

21

分户、立户(结婚)

22

分户、立户(离婚)

23

分户、立户(结婚-户口簿无法证明亲属关系)

24

分户、立户(购房-户口簿无法证明亲属关系)

25

误删除恢复户口

26

删除户口

27

亲属关系证明

28

购房入户

29

工作调动入户

30

夫妻投靠

31

父母投靠子女

32

子女投靠父母

33

务工人员入户

34

大中专院校录取学生迁出户口

35

大中专院校录取学生迁入户口

36

大中专院校毕业学生迁入户口

37

大中专院校毕业学生迁出户口

38

迁移证补发

39

准迁证补发

40

户口迁出-迁往市(县)外(有准迁证)

41

户口迁入

42

对新出生婴儿办理出生登记(国内出生)

43

对新出生婴儿办理出生登记(国外出生)

44

死亡、宣告死亡人员办理户口注销

45

宣告失踪人员办理户口注销

46

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需监护人陪同)

47

申领居民身份证(补领)

48

申领居民身份证(换领)

49

异地申领居民身份证(补领)

50

异地申领居民身份证(换领)

51

申领临时身份证

52

暂住登记(出租房屋)

53

暂住登记(自有房屋)

54

暂住登记(学校就读)

55

暂住登记(亲属房屋)

56

暂住登记(单位内部)

57

居住证核发

58

居住证签注


四、村(社区)事项目录清单(含子项,共60项)      

序号

事项名称

主管单位

1

残疾人证办理(6个子项)

残联

2

最低生活保障金的给付

民政局

3

临时救助金给付

4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给付

5

对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的给付

6

困难群众价格补贴

7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8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9

老年人福利补贴

10

特困人员认定

11

临时救助对象认定

12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初审)

13

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低保边缘家庭)

14

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备案

15

孤儿认定初审(6个子项)

16

城乡居民参保登记(4个子项)

医保局

17

城乡居民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18

参保人员参保信息查询(7个子项)

19

参保人员参保证明打印

20

低保、特困等困难群众医疗救助

21

劳动争议调解

人社局-局直

22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23

失业登记

24

个人就业登记

25

用人单位就业登记

26

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申请认定

27

创业担保贷款申请(2个子项)

28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人社局-社保中心

29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领

30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参保信息查询

31

城乡居民养老待遇领取资格认证

32

优抚对象医疗保障

退役军人事务局

33

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的发放

34

独生子女证申领

卫健委

35

生育登记服务证申领

36

计划生育关怀抚慰金申领

37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

38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

39

粮食补贴信息查询

农业农村局

40

粮食补贴信息变更

41


乡镇(街道)

42


43


村(社区)

44


 

 

 

 

 

 

 

 

 

 

 


附件4:

乡镇(街道)、村(社区)政务服务事项

办事指南

 

乡镇(街道)办事指南,以县级统一编制的为基准,结合本辖区实际补充后,统一按“大32开”规格双面印制。

    村(社区)办事指南,以县级统一编制的为基准,结合本辖区实际补充后,统一按“大32开”规格双面印制。

备注:可用于印刷办事指南设计稿,另行打包发送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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