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川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印发伊川县2023年粮改饲试点
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局机关相关股室,项目实施主体:
为做好我县2023年粮改饲试点项目工作,现将《伊川县2023年粮改饲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3年8月8日
伊川县2023年粮改饲试点项目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县2023年粮改饲试点项目工作,加快发展草牧业,根据《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产业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豫财农水〔2023〕36号)、《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央财政畜牧业相关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洛阳市2023年粮改饲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思路。积极贯彻新发展理念,大力实施“以养定种、种养结合、草畜配套、草企结合”发展战略,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大力支持规模化草食家畜养殖场和专业化青贮生产企业开展粮改饲,充分调动市场主体收贮、使用全株青贮玉米等优质饲草料的积极性,全面提升优质饲草料种、收、贮、用综合能力和社会化服务水平,持续提高种植收益、草食家畜生产效率和养殖效益,努力走出一条具有伊川特色的生态循环、优质安全、绿色高效的现代畜牧业发展新路子。
(二)基本原则。政府主导,合力推进。按照“政府主导、部门推动、企业主体、统筹推进”的原则,强化政策保障,稳步开展试点工作,确保试点成效。
以需定产,产用结合。综合考虑草食畜牧业发展现状和潜力,以畜定需、以养定种,合理确定粮改饲种植面积,确保生产的饲草料用得掉、销得出、效益好。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充分考虑各地资源条件,尊重种养双方意愿,集成品种选择、田间管理、收贮加工、饲喂使用等技术,发展具有本地特色的饲草料品种。
种养结合,提高效益。优先支持养殖场流转土地自种、订单生产等生产组织方式,促进种养结合,提高种养效益。
(三)工作目标。2023年,全县计划完成粮改饲面积1.1万亩以上、全株青贮2.8万吨以上。
二、实施内容
(一)实施区域。伊川县各乡(镇、街道)。
(二)补助对象。2023年收贮全株青贮玉米、苜蓿、燕麦、甜高粱、构树和豆类等优质饲草料的规模化草食家畜养殖场(企业、合作社)、专业收储企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
(三)补助标准。采取“先收贮后补贴”的方式发放补助资金。全县实施统一的补贴标准,每吨不超过60元。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全株青贮收贮补贴,当年结余资金可结转下年度使用。
(四)项目实施期限。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主要工作
(一)明确实施主体。项目实施主体必须是规模化草食家畜养殖场(企业、合作社)或专业青贮饲料收贮企业。
(二)组织订单生产。各项目企业要与各个实施主体签订粮改饲项目目标任务书,明确全株青贮数量、种植面积和质量标准等,同时组织各实施主体及时与种植农户签订全株青贮收购合同,明确种植面积、收购数量、质量等。
(三)完善设施设备。各项目企业要积极组织项目实施主体对照目标任务书,开展基础设施设备检查,提升完善青贮池等基础设施,并配备必要的青贮机械设备等,扎实做好青贮前期准备工作,确保在有限的青贮收割期间能收割、可粉碎、装得下、贮得好。
(四)加强指导服务。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县农业服务中心)成立粮改饲技术服务专家组,根据粮改饲试点工作要求,结合当地实施主体需求,积极提供种植、加工、收贮等技术指导。及时了解实施主体资金需求,积极帮助协调解决融资问题,搞好金融对接服务。
(五)规范补助资金发放。统一按照每立方米全株青贮折合0.8吨、每吨干草折合3吨鲜全株青贮草料计算收贮数量。收贮工作结束后,县农业服务中心要组织有关人员及时进行实地核查验收(截止日期2023年11月30日),确定全县符合要求的全株青贮收贮数量,核定全县统一补贴标准,并依据各项目实施主体的实际收贮数量核定补贴资金。补贴对象、补贴标准、补贴额度等经核查验收无误后,需张榜公布或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将公示清册提供给县财政局作为兑现补贴资金的依据。县农业服务中心要设立专项管理台账,对每个补助对象的饲料作物种植面积、收贮数量、补助资金及粮改饲项目目标任务书、全株青贮种植收购合同等有关资料和单据逐一登记造册,建立资料管理档案,做到“纸质文件留档、电子文档管理”。档案管理资料应一式二份,补贴对象和农业农村局各存档一份。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按照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管理机制,成立粮改饲项目管理领导小组、专家技术组,专家技术组成员由县农业服务中进行选聘和管理(详见附件1、附件2),全面组织项目实施,按要求完成试点任务,总结工作成效,并对项目实施效果负责。
(二)强化精准管理。县农业服务中心要安排专人专门负责信息统计、数据收集整理工作,全面调度饲草料种植、产量、价格、效益、收贮量、使用效果、生产方式等数据信息,按照及时、准确、完整的要求报送统计数据。
(三)开展绩效评价。按照财政部、农业农村部有关要求,按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管理办法》(豫财农〔2019〕48号)、《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豫财农水〔2020〕79号)等有关规定,农业服务中心及时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在要求时间内将自评报告、工作总结等自评材料报送市农业农村局畜牧科。
(四)强化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的部分多种媒体,及时发布粮改饲政策措施和实施方案,大力宣传粮改饲的重要意义,激发种养业从业者与粮改饲的积极性,总结推广各地开展试点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好模式,以点带面,促进种养加快一体化发展,推进农牧业转型升级,积极营造有利于项目实施的良好舆论氛围。
附件1:伊川县粮改饲试点项目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2:伊川县粮改饲试点项目专家技术组名单
附件1:
伊川县粮改饲试点项目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张灿伟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副组长:郝炳磊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任战强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
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贺志沛 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副主任
金明亚 县农业农村局畜牧水产股股长
陈元晶 县农业农村局计划财务股股长
郭 攀 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畜牧水产股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畜牧水产股, 郭攀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项目日常管理工作。
附件2:
伊川县粮改饲试点项目专家技术组名单
组 长:贺志沛 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副主任
副组长:郭 攀 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畜牧水产股股长
成 员:张瑞祥 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张 丽 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钟龙华 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张道通 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王宁博 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朱艳峰 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梁银霞 酒后镇农业服务中心
专家技术组职责如下:
一、负责青贮玉米、牧草品种选择指导。
二、负责种植、施肥、田间管理技术服务。
三、负责收贮与加工技术服务。
四、负责饲喂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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