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 1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公示期为2020年8月5日----2020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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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伊川县文化路189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申请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公示期内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年产牙科材料7吨建设项目 | 洛阳北苑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 伊川县产业集聚区纬四路 | 洛阳市绿环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伊川县产业集聚区纬四路,本项目系扩建项目, 使用现有工程3#空厂房扩建年产牙科材料7吨。主要建设内容:主体工程(3#厂房)、辅助工程(门卫及其他辅助用房)、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等;主要生产设备:快速磨、罐磨机、球磨机、振动筛、对辊机、鄂破机、干燥箱、高温节能电炉、粉体机、行星磨、混料机、电子天平、压片机、显微镜等;主要原辅材料:烤瓷粉(长石、氧化硅、氧化钾、氧化钙、氧化锆、氧化锡、氧化钛)、牙科新材料(钴镍合金、钼铜合金、硅锰合金、钛铝合金、钢线、切割液、抛光球)等;项目总投资60万元,环保投资4.27万元。 | 项目建成后污染物排放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水:(1)该项目必须采取雨污分流制,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后可通过雨水管道直接排出厂区;(2)牙科新材料生产过程中冷却用水及牙科饰面烤瓷粉水淬用水循环使用,不得外排。(3)生活废水依托原有的30m³化粪池预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排入集聚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伊川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2、废气:(1)原料、成品应全部入库,不得露天堆放;(2)牙科连续成型系统废气,采取二次密闭通过集气装置收集,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粉尘排放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3)牙科饰面烤瓷粉生产线:原料处理、细磨、细破、混料、混合、高温熔化、筛分等工序采取全密闭生产,严格按照《洛阳市2019年工业污染治理专项方案的通知》(洛环攻坚办〔2019〕49号)要求,落实各项治理措施,加强无组织粉尘治理,使厂界无组织粉尘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噪声:生产设备运行过程产生的噪声,应采取有效的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定期维护等措施,使厂界四周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敏感点(常岭村)环境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4、固废:(1)切割和车加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属一般固废,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2)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应设置垃圾分类收集桶,集中收集后交集聚区环卫部门;(3)废润滑油、废切割液及废液压油属于危险废物,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规范设置一个(防晒、防渗、防溢失、防雨淋)的危废暂存间,专用容器存储,设置危废标识,建立出入库登记台账,定期委托有处理危险废物资质的单位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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