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 1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审批股,公示期为2021年3月26日--2021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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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伊川县文化路189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申请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公示期内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单位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年产1800万米布匹项目 | 洛阳新方纺织品有限公司 | 伊川县白沙镇豆村 | 郑州玛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伊川县白沙镇豆村南,占地面积7979.923㎡;该项目属于扶贫项目,项目投产后能够解决区域部分贫困人口的就业问题;主要建设内容有:主体工程(纺织一车间、纺织二车间及整经车间)、辅助工程(办公室、门卫室及仓库),环保工程等;主要原辅材料:原料(化纤丝)、辅助物料(PAC、PMA、润滑油)及能源;主要生产设备:喷水织机、高速分条整经机等;建设年产1800万米布匹项目,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环保投资37.1万元。 | 项目建成后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水。(1)本项目必须采取雨污分流制,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后综合利用;(2)职工生活污水经3m³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20m³集水池,定期由吸粪车清掏肥田;(3)生产过程中喷水织机产生的污水经污水处理站(机械格栅+调节池+高效气浮净水器+多介质过滤器+回用水池)处理后,必须全部回用,不得外排。 3、噪声。采取合理有效的减振、隔声、降噪等措施,使厂界四周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固体废物全部妥善处置。(1)生活垃圾应设置垃圾收集桶,分类收集,定期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2)废边角料经集中收集后定期外售综合利用;矿井水沉淀污泥经收集、板框压滤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3)废润滑油、污水处理站污泥、废化纤油、废过滤材料属于危险废物,必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规范设置一个50㎡的(防晒、防渗、防雨淋、防溢失)专用危废暂存间,专用容器存储,设置危废标识,安排专人负责,建立出入库登记台账,定期委托有处理危险废物资质的单位处置。 5、环境风险。采取合理有效的防控措施,避免焦油储罐泄露对地下水及土壤造成影响。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