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洛阳洛耐希利科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环保新型硅质耐火材料项目拟审批公示

日期:2020-11-25作者: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 1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公示期为20201125-20201127日。

电话:0379—69352277    传真:0379---69352277

通讯地址:伊川县文化路189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申请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公示期内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单位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年产10万吨环保新型硅质耐火材料项目

洛阳洛耐希利科新材料有限公司

伊川县彭婆镇洛耐大道1号

河南中兴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伊川县彭婆镇洛耐大道1号,占地面积106667.2㎡,主要建设内容:主体工程(一车间、二车间、成品库)、辅助工程(办公楼、宿舍、餐厅、辅助用房、门卫室)、公用工程(供水、供电、排水)及环保工程;主要生产设备:去死角高效混合机、电动程控压砖砖、电机振动给料机、链斗输送机、磁选机、颚式破碎机、双螺杆空压机、结合剂搅拌桶、隧道式干燥窑、隧道窑;主要原辅材料:硅砂、硅质细粉、矿化剂、结合剂、干尿素;生产规模:项目设两条耐火材料生产线,设计规模为年产10万吨环保新型硅质耐火材料(3.5万吨焦炉用硅砖、3.5万吨高炉用硅砖、3万吨热风炉用硅砖);该项目总投资35000万元,环保投资390万元。

 

施工期重点要求如下:

1、施工区域出入口必须设置车辆冲洗装置并配备污水收集沉淀池,车辆冲洗废水和建筑施工废水经处理沉淀后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还田。

2、施工期产生的扬尘,必须严格按照《洛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洛阳市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洛环攻坚〔2020〕2号)、《洛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洛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洛阳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等相关要求,落实污染防治措施。

3、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期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要求,夜间22:00至次日早上6:00禁止施工。

4、施工期基建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应采取防风、防尘等措施,建筑废料及施工人员产生的垃圾应分类收集,无利用价值的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项目建成后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水。

(1)本项目不涉及生产废水;(2)采取雨污分流,厂区雨水经1座3m³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沉淀后,进入市政雨水管网;(3)食堂废水经一座2m³隔油池隔油处理后,与职工生活污水合并排入60m³化粪池收集,近期进行清掏肥田综合利用,待伊川县第三污水处理厂建成投用后,外排生活污水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排放至伊川县第三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2、废气。

(1)严格按照《洛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2020年工业污染治理专项方案的通知》(洛环攻坚办〔2020〕14号)文件要求,落实各项治理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

(2)①原辅材料及成品必须全部入库,不得露天堆放,并在卸料区合理布置干雾喷淋装置适时开启;②生产车间密闭到位,生产设备全部进入车间;③袋式除尘器下部应采取密闭措施,专用容器收集除尘灰,减少无组织粉尘排放;④厂区主道路和车辆行驶道路、生产车间内地面必须全部硬化,厂区未硬化区域采取绿化或雾化喷淋全覆盖。

(3)①一车间储料仓设置集气罩、破碎机密闭,卸料、废坯破碎环节产生的粉尘经收集后,由1#脉冲式袋式除尘器处理,并通过15米高1#排气筒排放;②一车间配料仓、混合机密闭,配料仓和混合机工序产生的粉尘,由2#脉冲式袋式除尘器处理,并通过15米高2#排气筒排放;③一车间内2条隧道窑产生的烧成废气,收集后经一套“干法脱硫+袋式除尘+SCR脱硝”装置处理,并通过23米高3#排气筒排放。

(4)①二车间储料仓设置集气罩、破碎机密闭,卸料、废坯破碎环节产生的粉尘经收集后,由4#脉冲式袋式除尘器处理,并通过15米高4#排气筒排放;②二车间配料仓、混合机密闭,配料仓和混合机工序产生的粉尘,由5#脉冲式袋式除尘器处理,并通过15米高5#排气筒排放;③二车间内2条隧道窑产生的烧成废气,收集后经一套“干法脱硫+袋式除尘+SCR脱硝”装置处理,并通过23米高6#排气筒排放。

以上有组织废气(颗粒物)排放应满足《洛阳市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洛环攻坚〔2019〕11号)耐材行业其他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要求;隧道窑烧成废气排放应满足《河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表1和表2标准要求;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应满足《河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表3标准要求。以上废气排放,必须同时满足《洛阳市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洛环攻坚〔2020〕2号)文件要求。

(5)食堂产生的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收集处理后,通过高于食堂所在建筑物3米的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应满足《河南省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小型规模标准要求。

3、噪声。

生产设备运行过程产生的噪声,采取合理有效的减振、隔声、降噪等措施,使四周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

(1)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暂存,定期交当地环卫部门处理;(2)废坯收集后破碎后,存放于储料仓回用于生产;(3)在一、二车间内各设置一个20㎡一般固废暂存区,废砖、废包装物、废铁屑、隧道窑除尘器收尘灰应分类存放,定期外售;(4)废液压油、废机油、废催化剂属于危险废物,必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在成品库内规范设置一个3㎡的(防晒、防渗、防雨淋、防溢失)危废暂存间,专用容器存储,设置危废标识,安排专人负责,建立出入库登记台账,定期委托有处理危险废物资质的单位处置。

 

 

 

 

 

/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关于我们  | 免责声明
  • 版权所有:伊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联系电话 : 0379-68333512    地址:洛阳市伊川县人民中路269号
  • 建议使用1366*768及以上分辨率,IE8及以上版本浏览器 网站管理:伊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4103290008
  • ICP备案号:豫ICP备17032252号-1 公安备案号:41032902000181
  • 技术支持:三智信息技术(洛阳)有限公司后台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