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 1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公示期为2020年9月28日----2020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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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伊川县文化路189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申请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公示期内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智能化改造项目 | 洛阳盛铁耐火材料有限公司 | 伊川县彭婆镇西高屯村 | 洛阳志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伊川县彭婆镇西高屯村,占地面积33333.33㎡,该公司原有项目产能:干式振动料15000吨/年、预制件2000吨/年、浇注料15000吨/年、无水泡泥18000吨合计年产5万吨耐火材料;改扩建工程在原厂址建设,不新增土地,新建1座成品库车间和1座自动配混料无水泡泥生产线车间;技术改造完成后产能:预制件2000吨/年、浇注料48000吨/年、无水泡泥100000吨合计年产15万吨耐火材料;技改完成后主要生产设备:自动配料仓、行星式搅拌机、斗式提升机、自动称重器、自动包装机、雷蒙磨、颚式破碎机、辊式破碎机、振动筛、圆形烘干窑、电干燥房、强制式搅拌机、行星式泡泥混合机、泡泥成型机、树脂结合剂储罐、卧式搅拌机等;改扩建后主要原辅材料:棕刚玉、高铝熟料、碳化硅、球状沥青、氧化铝粉、水泥、硅灰、高铝矾土、白泥、绢云母、焦炭、叶腊石、树脂结合剂、蓝晶石、炭黑、螺纹钢筋、皮砂、镁砂等;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环保投资145万元。 | 项目建成后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水。(1)本项目应采取雨污分流,厂区初期雨水经1座4m³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沉淀后,用于厂区洒水、绿化,不外排;(2)厂区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装置,冲洗废水经1座10m³冲洗水沉淀池处理沉淀后回用,不外排;(3)职工生活污水依托原有的化粪池和隔油池收集消解后排入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处理,定期清掏肥田。 2、废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污染治理措施。(1)严格按照《洛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2020年工业污染治理专项方案的通知》(洛环攻坚办〔2020〕14号)文件要求,落实各项治理措施,减少无组织粉尘排放量;(2)原辅材料及成品必须全部入库,不得露天堆放,并在原料库及成品库内合理布置干雾喷淋装置适时开启;(3)生产车间内部必须全部硬化,并合理布置干雾喷淋装置适时开启;(4)①碳化硅破碎筛分研磨工序产生的废气(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通过2套高效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20米高的1#排气筒排放;②高铝矾土破碎筛分工序产生的废气(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通过1套高效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20米高的2#排气筒排放;③高铝矾土研磨工序产生的废气(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通过1套高效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20米高的3#排气筒排放;④浇注料自动配混料包装工序产生的废气(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通过1套高效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20米高的4#排气筒排放;⑤泡泥生产线配料仓进出料口、皮带连接处、搅拌机投料口产生的废气(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通过2套高效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20米高的5#、6#排气筒排放;泡泥混合机搅拌、成型、皮带传输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甲醛)经集气罩收集,通过2套UV光解+活性炭吸附系统处理后,经20米高的7#、8#排气筒排放;⑥预制件自动配混料系统产生的废气(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通过1套高效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20米高的9#排气筒排放。以上有组织污染物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及《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总排放建议限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文件要求;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应满足《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总排放建议限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文件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要求。以上废气排放,必须同时满足《洛阳市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洛环攻坚〔2020〕2号)文件要求。 3、噪声。采取合理有效的减振、隔声、降噪等措施,使厂界四周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固体废物全部妥善处置。(1)生活垃圾、初期雨水收集池和车辆冲洗水沉淀池产生的沉淀物应分类收集暂存,定期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2)废原料包装物、废边角料、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等一般固废,经4㎡固废暂存间暂存后,综合利用或外售;(3)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属于危险废物,必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规范设置一个10㎡的(防晒、防渗、防雨淋、防溢失)专用危废暂存间,专用容器存储,设置危废标识,安排专人负责,建立出入库登记台账,定期委托有处理危险废物资质的单位处置。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