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 1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公示期为2020年9月11日----2020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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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伊川县文化路189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申请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公示期内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电解电容器用 腐蚀箔和化成箔扩建项目 | 洛阳台联新材料有限公司 | 伊川县产业集聚区东园 | 洛阳雷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该公司扩建项目位于伊川县产业集聚区东园现用厂区内,总占地面积53923.33㎡;2017年我局以伊环审〔2017〕13号对该公司高精铝板带箔加工项目进行了批复;扩建内容:利用已建成车间新增加正极腐蚀箔生产区(10条正极腐蚀箔生产线)、正极化成箔生产区(10条正极化成箔生产线)、负极腐蚀箔生产区(4条负极腐蚀箔生产线)、新建2座车间办公室、化验室、配套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等;扩建后主要生产设备:箔轧机、分切机、退火炉、废料打包机、负极腐蚀生产线、负极化成生产线、纯水制备系统、空压机、硝酸+硫酸回用处理装置、正极腐蚀生产线、正极化成生产线、盐酸+硫酸回用处理装置、磷酸回用处理装置、硝酸回用处理装置、酸雾吸收塔、氨气吸收塔、废水处理站等;主要原辅材料:铝箔坯料用带材、轧制油、电子用铝箔、高纯铝箔、盐酸、硝酸、硫酸、磷酸、片碱、己二酸铵、草酸、磷酸二氢铵、氨水、石灰、PAM、PAC等;扩建完成后生产规模:普通铝箔带材5000吨/年、高精铝箔10000吨/年、电子用铝箔10000吨/年、负极腐蚀箔3672万㎡/年、负极化成箔2172万㎡、正极化成箔300万㎡/年;扩建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环保投资156.1万元; | 项目建成后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气污染治理措施。(1)负极箔生产车间:配液区酸性废气(HCl、硫酸雾、NOX),经密闭管道收集后,依托现有的冷凝+水洗+1#酸雾吸收塔进行处理,通过20米高的1#排气筒排放;9~12号负极腐蚀生产线腐蚀扩容、去杂质处理工序废气(HCl、硫酸雾、NOX),在各处理槽体设置加盖密闭措施,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依托现有的冷凝+水洗+3#酸雾吸收塔处理后,通过20米高的2#排气筒排放;(2)正极箔车间:配液区酸性废气及1~5号正极腐蚀生产线酸性废气(HCl、硫酸雾、NOX、NH3),分别经管道收集后通过冷凝+水洗+4#酸雾吸收塔处理,经20米高的3#排气筒排放;6~10号正极腐蚀生产线酸性废气(HCl、硫酸雾、NOX、NH3),分别经管道收集后通过冷凝+水洗+5#酸雾吸收塔处理,经20米高的4#排气筒排放;1~10号正极化成生产线化成、后处理工序产生的废气(NH3),在各处理槽体设置加盖密闭措施,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后进入氨气吸收塔处理,通过20米高的5#排气筒排放,以上废气(HCl、硫酸雾、NOX)排放浓度应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HCl:30mg/m³、硫酸雾:30mg/m³、NOX:200mg/m³)要求;NH3排放速率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相关要求;(3)厂界无组织废气(HCl、硫酸雾、NOX、NH3)排放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HCl:0.20mg/m³、硫酸雾:1.2mg/m³、NOX:0.12mg/m³、NH3:1.5mg/m³)要求。 2、废水。(1)该项目必须采取雨污分流制,雨水可通过管网排入集聚区雨水管网;(2)生产废水:①扩建项目腐蚀扩容工序废酸液经废酸中和罐加碱中和,上清液通过管道进入厂区综合废水处理站(调节池+PAC、PAM反应池+沉淀池工艺,处理规模50m³/h)处理后排入厂区污水管网;②含磷酸废液及磷酸清洗废水经管道进入含P废水处理站(采用石灰、碱调节池+PAC、PAM反应池+沉淀池,规模20m³/h)处理后排入厂区污水管网;③正极腐蚀箔后处理废水、后处理清洗废水、正极箔化成工序废水、化成后清洗废水、后处理废水、后处理清洗废水、氨气吸收塔废水,分别经管道进入含N废水处理站(调节池+氨氮去除剂J-201反应池+沉淀池工艺,规模20m³/h)处理后排入厂区污水管网;(3)生活污水:职工生活污水依托现有的30m³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厂区污水管网;(4)厂区废水总排口必须配套建设污水在线监测装置,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进行联网,废水排放浓度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水污染物排放限值(pH:6~9;COD:50mg/L;氨氮8mg/L;总氮:15mg/L;总磷:0.5mg/L;石油类:2.0mg/L;SS:30mg/L;总铝:2.0mg/L)要求后,通过集聚区污水管网进入伊川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3、噪声。生产设备运行过程产生的噪声,应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合理布局等措施,使四周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固体废物全部妥善处置。(1)职工生活垃圾设置垃圾分类收集桶,定期交集聚区环卫部门处理;(2)废包装材料经20㎡固废暂存区收集后,定期外售;(3)废离子交换树脂依托现有的56㎡危废暂存间暂存;经板框压滤机脱水后的废水处理站污泥属于危险废物,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规范设置一个50㎡(防晒、防渗、防雨淋、防溢失)专用危废暂存间,专用容器存储,设置危废标识,安排专人负责,建立出入库登记台账,定期与废离子交换树脂一并委托有处理危险废物资质的单位处置。 5、地下水。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修改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修改单要求,仓库区、危废暂存间、废水收集设施、废水处理站、车间生产区及罐区,必须采取合理有效(硬化、防溢流、防腐蚀、防渗)的防范措施,严防地下水污染。 6、环境风险。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严防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