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川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伊川县先锋南街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
批 复
伊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关于呈报伊川县先锋南街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请示》(伊建〔2019〕93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先锋南街道路功能,改善沿线居民生活环境与出行条件,提升城市形象,原则同意你单位编制的《伊川县先锋南街改造工程实施方案》。
二、建设地点:伊川县县城。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改造范围北起豫港大道,南至万商界,全长184.650m,为城市支路,设计时速20km/h。改造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电力工程、弱电工程、照明工程等。
四、项目招投标:项目招标方式、招标范围、招标形式等招标事项,按照相关法规执行。
五、环境保护:严格按照环保部门要求意见实施,加强环境保护,处理好项目污染物,噪声的影响。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393.42万元,资金来源由县财政筹措解决。
接文后,请你单位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做好项目建设,加大工程进度,确保工程质量。
2019年5月30日
抄送:县人大、县政府、住建局、自然资源局、环保局、统计局、审计局
伊川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5月30日印发
(共印1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