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川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1年实行禁渔期制度的通告

日期:2021-04-30作者:伊川县农业农村局


为科学保护和合理利用天然水域渔业资源,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21年实行禁渔期制度的通告等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决定在辖区内天然水域实行禁渔期制度。现通告如下

一、禁渔区

伊川县境内所有河道、水库等天然水域;

二、禁渔期

20214112时至63012时;

三、禁止作业类型

除休闲垂钓以外的其他捕捞作业类型;

四、法律责任

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由县级以上渔业主管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定予以处罚;阻碍渔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严重违反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构成犯罪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追究刑事责任。

举报电话0379-68333271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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