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下午,在县动监所会议室召开病死动物规范处置工作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动监所班子成员、业务骨干、养殖公司和保险公司的负责人。
会议首先学习了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养殖场是病死动物处理的第一责任人,划分病死动物的收集、转运、处理过程中相关单位的责任。会议要求:一是各养殖公司要高度重视病死动物规范处置工作,按照“五不准一处理”的要求规范处置:即不准宰杀、不准销售、不准食用、不准转运、不准遗(丢)弃,必须在县动监所官方兽医的监督下进行无害化处理;二是养殖公司发展的合作养户,要有与规模相适应的污水、污物处理设施并保证正常运转;三是无害化处理记录要准确、真实、详细。各承保的保险公司,办理理赔病死动物后必须全部运到县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厂集中处理四是各动监分所负责本辖区的养殖场(户)的监管宣传工作;五是加大执法力度,发现未按照规定处理或者随意抛弃病死动物的将依法依规进行顶格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