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川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调整我县城区非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 的通知

日期:2019-04-22作者:

伊川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调整我县城区非居民管道天然气 销售价格的通知



伊川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伊川新奥燃气有限公司、伊川华燃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562号)、《关于调整天然气跨省管道运输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561号)和省发改委《关于调整我省管道天然气价格的通知》(豫发改价管〔2019〕201号)文件精神,为落实好国家天然气增值税税率调整政策,经研究:自2019年4月1日起,我县城区非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每立方米下调0.03元,由2.85元/立方米调整为2.82元/立方米。

按照《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河南省城镇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豫发改价管〔2018〕150号)规定的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当采购气价调整时,同步、同向调整销售价格。燃气经营企业接文后,要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严格执行价格政策,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019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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