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阶段性降低城市区工商业用水价格的通知

日期:2020-03-31作者:县发展改革委

发改〔2020〕

 

 

关于阶段性降低城市区工商业用水价格的

通  知

 

伊川县万泉自来水有限公司:

为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按照河南省、洛阳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降低企业用能成本工作的通知》(豫发改价管〔2020〕98号、洛发改价管〔2020〕1号)文件要求,现就阶段性降低我城市区工商业用水价格通知如下:

一、城市区工商业用户(不包括特种行业、行政事业等其他非居民用户)基本水价降低0.05元/立方米,终端水价由4.1元/立方米降低为4.05元/立方米,自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追溯执行。

二、伊川县万泉自来水有限公司要向用户做好政策宣传,明确降价范围对应的用户,妥善做好政策执行时间追溯,尽快将政策执行到位。

 

 

 

2020年3月10

 

 

 

 

 

 

 

 

 

 

 

抄送:伊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伊川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3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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