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高温温馨提醒

日期:2022-06-23作者:伊川县应急管理局

针对近日连续高温,为避免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提醒公众、居民及时做好相关安全防范措施。县安委办发出如下温馨提醒:

1、停止或减少户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除保障公共需要的特殊行业外,应当立即停止当日户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全天安排劳动者户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并采取充分的防护措施,采取换班轮休等措施尽量缩短作业时间,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户外露天作业。

2、切实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市政管理部门要加大路面洒水作业频次。各用人单位要为职工提供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和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对作业场所采取必要的降温措施,适当减少作业时间,降低劳动强度。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和室外作业现场防暑降温措施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事业单位严格执行防暑降温措施相关规定,确保劳动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3、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居民群众要尽量避开高温时段出行,并采取必要防范措施预防中暑、脱水、灼伤等情况发生,老人、幼儿和体弱者尽量不要外出。高温会造成大量排汗使体内盐分丢失,要注意适当补充水分、盐分。随身携带人丹、十滴水、藿香正气水、清凉油等防暑药物,一旦出现中暑症状立即服用所带药品缓解病情。要劳逸结合、清淡饮食,尽量少从事高强度体力劳动,保证充足的睡眠,增强身体抵抗能力。

4、高度重视防溺水工作:夏季高温时段是溺水事件多发期。家长要加强对孩子的监护,不要让孩子私自外出游泳。严禁到废弃的滩涂、水库和湖泊游泳。在下水前要对场所的环境,如该水库、浴场是否卫生,水下是否平坦,有无暗礁、暗流、杂草,水域的深浅等情况了解清楚,不要到水情不明或比较危险且易发生溺水伤亡事故的地方去游泳。

5、加强预警预测和值班值守:应急、气象部门密切联动,监测天气变化,及时发布高温预警信息,提出高温等灾害性天气防范应对建议。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要及时播报高温天气信息,广泛宣传防范高温中暑的基本知识和方法,增强群众自救、互救能力。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保证通信联络畅通,一旦发生因高温天气引发的各类突发事件,迅速启动应急响应,有效开展应急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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