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川县卫计委政务信息公开

日期:2018-05-08作者:


 

一、单位概况

伊川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是全县卫生计生事业的主管机构,位于伊川县志高路1号,于2016年12月24日挂牌成立,电话:68333202。

二、主要职责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定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政策、法规,制定各项卫生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卫生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计划;研究制定全县区域卫生规划;统筹规划全县卫生资源配置。

(三)制定全县卫生人才发展规划和卫生人员职业道德规

范,负责卫生技术人才的交流和技术力量的调度。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全县卫生系统及有关单位卫生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聘、参与组织卫生技术人员资格认定工作。

(四)研究指导医疗机构改革,对卫生机构改革贯彻实施医院质量标准和服务规范实行监督。

(五)贯彻党的中医政策,坚持中西医并重的方针,推进中医药的继承与创新,实现中医药现代化。

(六)负责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监督管理工作。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研究制定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管理规定、筹资标准、基金筹措方法、补助报销范围和试点实施方案;负责补助支付业务承办机构的日常监督与年度考核工作;依法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的审批、监督管理及考核工作;负责参合农民医疗费用补助稽核工作;负责参合农民举报投诉案件查处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统计工作。

(七)负贡全县离休干部、荣誉军人医疗保险管理工作。

(八)依法监督管理采供血机构的呆供血及临床用血质量。

(九)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制定全县各乡镇及城区健康教育规划,组织开展全民健康教育;研究制走对人群健康危害严重疾病的控制规划;组织对传染病、地方病和常见病、多发病等重大疾病的综合防治。

(十)根据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实施传染病防治和职业、公共场所、医疗市场、生活饮用水、放射、学校卫生及消毒等健康相关产品的执法监督。

(十一)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教的职责。

(十二)研究制定全县基层卫生、妇幼卫生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初级卫生保健规划和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的实施。

(十三)制定全县医学科技、教育发展规划,指导医学科技成果和新技术的普及应用,指导医学教育工作。

(十四)组织指导医学卫生方面的政府和民间的多边、双边合作交流。

(十五)负责全县医疗卫生单位职业道德教育、法制教育,促进卫生行业的社会主义文明建设。

(十六)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组织调度全县的卫生技术力量协助政府和有关部门抢救伤病员,预防和控制疾病的发生和蔓延。

(十七)负责卫生系统财务、基建、统计、审计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十八)负责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创建卫生单位和卫生县城活动。组织实施全县改水改厕规划。

(十九)指导县卫生工作者协会、医学会、红十字会的工作,指导县级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社会团体的工作。

(二十)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系统人民武装王作。、

(二十一)查处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行为,做好计划生育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二十二)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人口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制订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组织实施计划生育抽样调查,参与全县人口统计数据的分析研究。

(二十三)会同有关部门督促、检查、指导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责任、措施、投入到位;协调有关部门齐抓共管,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

(二十四)综合治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制定生殖保健服务的规划与规范;组织计划生育医学鉴定,配合卫生部门做好优生优育、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检查并指导乡(镇)计划生育宣传技术站的工作;对计划生育技术和药具发放进行指导和监督。

(二十五)制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的规划,组织并开展全县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

(二十六)编制计划生育事业费预算和基本建设投资的预、决算;编制计划生育药具计划,指导、监督药具的供应与管理;管理机关、直属草位财务和国有资产;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社会抚养费等经费的征收使用情况。(二十七)指导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制订计划生育系统国家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规划并协调组织实施。

(二十八)负责全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二十九)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安排的其它工作。

三、内设机构名称及主要职责

  根据上述职责,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内设12个职能股(室)。

 (一)办公室(挂人武部、行政审批服务股牌子)

  协助局领导组织综合性政策调研,制定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编制中长期和年度计划;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及重要事项的督促查办;负责综合文稿、文电、机要、保密、宣传、信息、档案、信访、扶贫、接待及局机关的固定资产管理;负责机关各种会议、会务工作;协调处置突发性事件和自然灾害;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受理生政复议,承办行政应诉;负责卫生系统人民武装部、机关工会、青年团、妇联、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机关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施;负责卫生系统党务工作。承担行政审批职责。研究制定全县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县卫生资源配置;拟定并监督实施卫生财务管理规章;负责医疗卫生服务价格工作;监督管理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负责医疗卫生基本建设的管理工作;负责局属草位的计划财务、基建、大型医疗设备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卫生统计工作;协调国外卫生贷款的利用工作。

指导计划生育系统的财务和基本建设工作;负责对计划重青事业费和社会抚养费的管理进行监督、指导;负责委机关财务及国有资产的管理;。编制并组织实施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建设规划;指导、监督、审计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奖励扶助经费及社会抚养费的管理使用;指导、审计直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工作;编制计划生育的药具计划。负责收取社会抚养费及办理各种计划生育证件的费用。

 (二)人事科教股

  研究制定全县卫生人才发展规划并负责实施;负责局属单位知识分子的管理和卫生系统学科带头人的选拔、培养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局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工作;负责局属单位的人事劳资、职称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负责卫生系统股级以上干部的考察管理和中青年干部的选拔培养;负责卫生系统全县性表彰和医学群众团体的管理工作;负责医学教育和医学科学技术研究工作;负责全系统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拟定委机关人事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指导直属单位人事工作;参与直属单位领导班子的考核工作。指导直属单位职祢改革、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等级考核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学历再教育及外出进修工作;拟定计划生育系统队伍建设规划,指导系统计划生育驭伍建设工作;负责县、乡两级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及村级管理员的教育培训;负责村级管理员的选聘、解聘工作;负责计划生育系统全县性表彰工作;指导7.协调、管理各股室组织的各类短期培训;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服务和管理工作。

(三)医政、中医股

拟定医疗机构发展规划,区域医疗机构设置;制定各级医疗机构管理规章及质量标准;负责推进医疗改革进程;监督管理各级医疗机构的医疗、护理质量和服务质量,负责医疗纠纷的调查鉴定及处理,依法对医疗、’医务人员的准入及执业情况进行注册登记工作;负责西医、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执业医师、执业护士的注册登记工作;负责西医、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广告审核工作;负责监督管理麻醉、精神、毒性和放射性药品,负责麻醉药品用药的审核、办理;监督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药事管理;负责临床医学重点专科建设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实施紧急救护;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卫生支农工作;负责卫生工作者协会工作;负责中医医疗、保健、康复、护理及临床用药方面的工作,管理各类中医、中西医结合机构,对其它医疗机构的中医业务进行指导,拟定申医药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中医药科研协作攻关和成果鉴定与推广;组织中医药学术交流与科技合作等工作。

(四)卫生监督、疾病控制与妇幼保健股(挂地方病防治办公室牌子)

负责公共场所、医疗市场、生活饮用水、学校、放射和消毒产品等健康相关产品的卫生执法监督;负责卫生法制宣传,卫生执法监督,对全县卫生监督检测工作进行指导;制定卫生监督规划,负责卫生监督员的规范化培训;负责《传染病防治法》执法监督和医院消毒监测、管理工作。制定传染病、地方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及公共卫生相关疾病的防治规划;组织对全县重大传染病和主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综合防治;制定公共营养规划,管理营养性疾病的防治工作;组织调度全县卫生技术力量,对重大突发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置,防止和控制疫情、疫病的发生、蔓延;负责健康教育工作。 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制定全县有关妇女儿童保健和提高人口素质工作的发展规划、政策措施、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负责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质量监督和业务指导;负责妇女、儿童疾病的防治;负责妇女、儿童的健康教育工作。

 (五)农村卫生股

  负责农村卫生及农村卫生协会工作、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指导全县初级卫生保健规划的实施;负责农村卫生服务体系的改革建设工作;负责农村卫生资源设置规划及医疗机构、人员的执业、管理及注册工作;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研究制定全县新型农村合怍医疗政策、管理规定、筹资标准、基金筹措方法、补助报销范围和试点实施方案。(六)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欠责制定全县爱国卫生运动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群众 性的社会卫生监督活动,开展城乡社会性公共卫生管理及检查工作;协调创建卫生县城工作;指导卫生村建设i,组织协调农村改水、改厕、城乡除“四害”工作。

  (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补助支付业务承办机构的日常监督与年度考核工作;依法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的审批、监督管理及考核工作;负责参合农民医疗费用补助稽核工作i负责参合农民举报投诉案件查处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统计工作。

(八)计划统计股(统计股与信息中心合署办公)

  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全县人口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起草对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检查评估方案;负责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组织计划生育抽样调查和专项调研;定期分析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数据;组织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计算机信息化管理工作。

 (九)科学技术股

负责全县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服务综合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各级计生、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贯彻落实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与管理的各项方针、政策、法规和要求,并组织实施;指导和规范各级计生、卫生部闩开展计划生育和技术服务,认真落实已婚育龄妇女健康检查、妇科病普查普治、避孕药具使用、各类随访、优生监测制度和组织各项医学鉴定;指导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建设与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工作;对计划生育技术和药具的发放进行指导、监督;配合卫生部门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

 (十)宣传教育股

  组织开展全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协调新闻、宣传、文化等部门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指导县、乡、村人口学校管理和师资培训、工作评估;制订和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耋础知识教育规划;组织、培育、推荐婚育文化精品,负责计划生育对外宣传工作。

  (十一)政策法规股

  负责检查督促中央、省、市、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方针、政策、法规、规定的贯彻落实;起草县人口和计划生育意见,劈责有关计划生育的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负责有关法律、法规年行政规章执行情况的调查研究;协助有关部门拟定有利于计划生育的相关经济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实施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县级以上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广泛开展调研,结合实际提出加强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建设的具体建议制定完善县级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指导各乡、镇加强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建设,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对各乡负责《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发放管理工作。

 (十二)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办公室

  协助政府具体做好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的组织、协调、管理和监督工作,组织目标考核。负责报表、数据、信息的上报,负责非医学需要引产的审批,组织县计生、公安、卫生、药监等部门对’‘两非”案件的查处工作,对全县B超、化验设备及人员的审批备案和培训。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伊川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2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4名(其中1名副主任兼爱卫会办公室主任),股级领导职数12名。核定工勤人员事业编制4名,由办公室代管,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五、其它事项

(一)伊川县红十字会办事机构,单独设置,由县政府领导联系。负责贯彻落实《红十字会法》,建立健全红十字会组织,开展救灾和救灾的准备工作,现场卫生救护及培训,募捐及救助工作,开展捐献血液、骨髓、遗体等人道主义工作的宣传、表彰、管理;开展红十字青少年工作,开展其它人道主义工作。核定事业编制2名,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

(二)伊川县公民无偿献血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有关具体工作由县红十字会办事机构承担。

(三)伊川县离休、荣军人员医疗保险管理办公室,负责全县离休干部、荣誉军人医疗保险管理工作。

领导分工如下:

史自立(主任、党组书记)

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全面工作。

路雪娥(党组副书记)

协助史自立主任抓好卫生计生委全面工作;负责党务、人事、信访稳定、综合治理、工、青、妇;宣传科教、计划生育、统战、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基层领导班子建设、老干部;扶贫、对口支教、驻村帮扶;负责红十字会及无偿献血工作;档案、史志编撰等工作。协助委党组书记抓好卫计委党风廉政建设、政风行风建设工作。

分管股室、单位:人事科教股、党办、信访办、宣传教育股、红十字会办公室(献血办)、妇联会、工会、卫校、人口学校。

联系县人民医院,高山镇、平等乡卫生院和计生办。

完成委党组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杨生力:(副主任、党组成员、计生协会会长)

负责计生协会、计划生育基层指导、流动人口;负责财务、内部审计、统计、节能降耗;规划与信息、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卫生项目建设等工作

分管股室、单位财务股、流动办、计生协会、规划与信息股、计划生育基层指导股。

联系鸣皋镇、酒后乡卫生院和计生办。

完成委党组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朱路通(副主任、党组成员、兼爱卫办主任)

负责爱国卫生及创卫工作;负责机关管理、后勤管理、工作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安全生产、安全协调、内部安全;人民武装和双拥工作;计划生育审核、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行政许可、行政服务、法制教育、综合监督管理、社会抚养费征收、城镇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等工作。

分管股室、单位:办公室、爱卫办、政策法规股、综合监督股、行政服务中心“卫计委窗口”、卫生监督中心、城镇计划生育管理办公室、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大队

联系水寨镇、白元镇、葛寨乡卫生院和计生办。

完成委党组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王慧丽(副主任、党组成员)

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农村卫生等业务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分管股室、单位:农村卫生股、疾病预防控制股(应急办)、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江左镇、吕店镇、彭婆镇卫生院和计生办。

完成委党组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陶玉芳(党组成员、副主任)

负责医政、中医药、药事、医疗急救、计划生育技术鉴定;医疗行政许可、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药物政策、基本药物、基层卫生;医学会、卫生协会、医疗对口支援;离休干部、荣誉军人医疗保险;征兵体检等工作。

分管股室、单位:医政中医股、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股、离休荣军办、120急救指挥中心。

联系县中医院、县二院,城关镇、鸦岭乡卫生院和计生办、常川卫生院。

吴华英纪检组长、党组成员)

负责卫计委系统纪检监察工作。

分管股室:纪检监察室。

王瑞宗:(党组成员)负责伊川县人民医院全面工作。

完成委党组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李社平:(党组成员)负责伊川县中医院党务工作。

完成委党组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范正伟:(党组成员)负责伊川县第二人民医院全面工作。

完成委党组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杨利民(党组成员、计生协会副会长)

负责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家庭发展、医养结合、养老、避孕药具等工作;

分管股室:妇幼健康股、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股、妇幼保健院、计划生育服务站。

联系白沙镇、半坡镇卫生院和计生办。

完成委党组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任职情况通知如下:

班晓兵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13525993222;

张玉昌同志任人事科教股股长;联系电话:15036591666;

洪素平同志任规划与信息股股长;联系电话:15838511369;

石振法同志任计划生育基层指导股(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股长;联系电话:13608467995;

何小凤同志任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股股长;联系电话:13633888599;

史来森同志任医政中医股股长;联系电话:13937926268;

于干略同志任综合监督股股长;联系电话:13838838326;

刘拾环同志任疾病预防控制股(卫生应急办公室)股长;联系电话:13939903779;

杨清香同志任农村卫生股股长;联系电话:13949212388;

李娇峰同志任妇幼健康股股长;联系电话:13525932989;

赵向党同志任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股股长;联系电话:13721608622;

李培芳同志任宣传教育股股长;15838566697;

郭校聚同志任政策法规股股长;联系电话:13803881567;

钟高峰同志任信访股股长;联系电话:13838492123;

杜勤标同志任纪检监察室主任;联系电话:13937920699;

李少远同志任爱卫办秘书(主持爱卫办日常工作);联系电话:13698815177;

韩国杰同志任药具站站长;联系电话:13938811866;

石冬芳同志任财务股股长;联系电话:13523616751;

王会芳同志任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13707691835;

于小霞同志任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13592096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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