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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出台背景和依据

    2023年10月,应急管理部等十三部委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地方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意见》(应急〔2023〕85号);2025年1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地方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25〕2号);2025年5月,市政府印发《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全面推进地方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发展实施方案》(洛政办〔2025〕21号);规范了地方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教育、执勤训练、综合保障等政策制度。按照上级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南省消防条例》《河南省专职消防队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县基层消防力量建设运行实际,起草了《实施方案》。

    二、起草过程

    县消防救援大队分别征求了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发改委、总工会、人社局、卫健委、应急局、教体局、县委编办、住建局、自然资源局、退役军人事务局、财政局、税务局等14家单位及15个乡(镇、街道)的意见,并通过伊川县人民政府网络平台公开征求了意见建议,结合相关部门的建议完善修改,并经过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包括两个部分,是指导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进行解决推进地方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规范性文件。

    第一部分为重点任务(共4项,20条)

    第1项为加强队伍建设(共3条)。主要围绕建队责任、建队任务、建队验收三个方面,明确各乡镇将消防站建设纳入地方党委工程、政府工程,细化了各委局的责任范围,并对建设、验收时限予以细化。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将队伍建设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等;财政部门负责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明确经费保障政策,纳入财政预算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其依法依规参加社会保险;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受理审核烈士评定申请,落实抚恤待遇等;教育部门负责为其优先办理子女入学入托等;公安部门负责为其优先办理落户、政治审查、出入境查询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为符合条件的地方政府专职消防员优先提供保障性住房;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建立工作机制,为执勤救援车辆提供通行便利;卫生健康部门负责为其开通绿色就医通道;税务部门负责为消防执勤车辆办理免税手续;机构编制部门、工会等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和政策要求,支持地方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发展。

    第2项为加强管理教育(共8条)。对交由消防救援部门管理的地方政府专职消防队,其人员招录、日常管理、绩效考核等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主要突出全周期,围绕从人员招录到人员退出的8个重点方面,明确队伍属性、人员身份、管理体系、人员招录、岗位等级、日常管理、培训晋级、人员退出等事宜。

    第3项为严格执勤训练(共3条)。主要突出全要素,规范执勤备战、业务训练、调度指挥等工作要求。

    第4项为强化综合保障(共6条)。主要突出全方位,明确经费保障、薪酬标准、社会保险、职业优待、伤亡抚恤、车辆交通等保障政策,进一步提高队伍生命力和战斗力。

    第二部分为保障措施(共3条)。

    主要阐述全面推进专职队伍建设发展的组织领导、统筹配合、督导考核等要求,合力推进地方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发展建设。

    解读机构:伊川县消防救援大队,咨询电话:0379-68448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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