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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伊政〔2023〕16号)已经县政府印发实施,为了准确全面领会《决定》的主要精神,依据《河南省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实施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将该《决定》的主要精神和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保障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洛阳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26号)“规范性文件应当每隔2年进行一次清理”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全县2023年7月5日以前以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已过5年有效期、已过2年有效期的试行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作为制定依据的上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已废止、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起草了《伊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并先后公开征求了公众意见和相关单位的意见,经过了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并按照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
二、主要内容
《决定》主要包括两个部分。
第一部分:清理结果。《决定》主要依据《洛阳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洛阳市人民政府令第126号)要求,对2023年7月5日以前以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县本级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本次清理共涉及规范性文件45件,其中保留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33件,宣布废止、失效11件,需要修订1件。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自本决定公布之日起不再执行,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规范性文件中明确规定有效期的,以其规定为准。
第二部分:需要修订文件的时限与要求。对需要修订的规范性文件,修订期定为2024年1月31日前。相关部门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当前形势和工作实际,按照程序抓紧修订后报县政府重新发布。在修订期间,与上级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抵触的内容要停止执行。逾期不修订且未重新发布的,自2024年1月31日起自行失效。
三、解读机构
解读机构:伊川县司法局 解读人:董晓娜
联系电话:0379-69555608
四、解读渠道
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文件和解读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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