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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伊川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伊政办〔2020〕29 号)已经县政府印发实施,为了准确全面领会《通知》的主要精神,依据《河南省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实施办法》的有关要求,现有该《通知》的主要精神和内容解读如下。
一、编制背景
为提高全县重污染天气预防、预警和应对能力,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8〕22 号)《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推进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办大气函〔2018〕875 号)《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的函》(环办大气函〔2019〕648 号)《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 年修订版)的函》(环办大气函〔2020〕340 号)《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洛政办〔2020〕53 号)等文件,结合我县实际,向各有关单位征求意见后,经县政府研究通过,正式成文下发。
二、主要内容
文件共以下十一项内容:
1、总则。说明了本预案的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重污染天气的定义、应急原则及预案体系。
2、应急机构及其职责。明确了县指挥部、各级政府及本门的应急职责。
3、明确了预警级别和权限。
4、应急响应流程。明确了各成员单位自启动预警至解除预警期间组织实施应急工作的程序。
5、编制应急减排清单。说明了编制应急减排清单的原则、分工、纳入条件等事项。
6、明确了重污染天气期间的应急减排措施。
7、应急减排响应。重污染天气应急启动后,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和企业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或方案,采取相应级别的响应措施。
8、要做好宣传、培训与演练工作。
9、做好各项保障措施。
10、严格责任追究、环境执法。
11、附则。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伊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伊川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伊政办〔2019〕40 号)同时废止。
三、解读机构
伊川县环境保护局,解读人:蔡孝杨
联系电话:69355590
四、解读渠道
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文件和解读材料。
2020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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