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询意见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1-07

根据《洛阳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洛阳市人民政府令第126号)要求和《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洛政〔2024〕25号)文件精神,起草了《伊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征求意见稿),拟对《关于印发伊川县伊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的通知》(伊政〔2020〕9号)和《关于印发伊川县产业集聚区用地提质增效行动方案的通知》(伊政办〔2021〕14号)2个文件予以废止。特面向社会公开征询意见建议,希望广大人民群众和有关组织就有关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人民群众、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通过拨打县司法局办公电话0379-69555608或发送邮件至邮箱ycsffzb@163.com 反馈意见建议。

二、公开征询意见时间截止2025年1月22日。





伊川县司法局

2024年1月7日

附件:《伊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征求意见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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