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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洛阳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洛阳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行动方案(2022版)〉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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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2-05-30
来源: 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
关于转发《洛阳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洛阳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行动
方案(2022版)〉的通知》的通知
为优化全县金融营商环境,提高市场主体融资便利度,现将《洛阳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行动方案(2022版)〔2022〕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洛阳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洛阳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行动方案(2022 版)》的通知(洛营商〔2022〕2 号) 洛阳市获得信贷提升专项行动方案
2022年5月30日
洛营商〔2022〕2 号
洛阳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洛阳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行动方案(2022 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洛阳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行动方案(2022 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洛阳市获得信贷提升专项行动方案
附 件
洛阳市获得信贷提升专项行动方案
为优化全市金融营商环境,提高市场主体融资便利度,增强金融服务质效,促进全市经济金融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对标国内国际一流水平,回应市场主体关切,聚焦融资难点堵点,加强金融服务创新,提升获得信贷水平,构建我市法治化、市场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全市贷款投放稳步增长,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增速,有贷款余额的户数不低于年初水平。办贷流程进一步优化,融资成本进一步降低,征信机构覆盖面进一步扩大,信用信息工作持续深化,金融服务可获得性和便捷性显著提高。
三、主要措施
(一)保持信贷稳定增长
1.加大小微企业信贷供给。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确保洛阳市银行业金融机构 2022 年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单户授信总额 1000 万元及以下小微企业贷款,下同)实现“两增”,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较年初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较年初增速,有贷款余额的户数不低于年初水平;全国性商业银行分支机构高质量完成普惠型小微企业信贷计划。
时间节点:2022年12月
责任单位:人民银行洛阳市中心支行、洛阳银保监分局、市金融工作局
2.积极运用货币政策工具。加强再贷款再贴现等工具管理,落实好两项直达工具的接续转换工作。提高货币政策工具的精准性、普惠性,引导央行政策资金加大民营、小微和涉农等重点领域的信贷支持。严格按照核定的限额和期限,做好再贷款、再贴现、常备借贷便利的审批、发放工作,积极推动央行内部(企业)评级工作,逐年提高采取质押方式发放再贷款比例。做好贷款台账审核工作,确保资金切实用于支持经济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防止“跑冒滴漏”。进一步提高再贷款质押率。加强与地方政府沟通,推动出台贷款贴息、奖补、融资担保等配套政策,在清收不良、信息共享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努力推动碳减排支持工具和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工作落地生效。
时间节点:持续推进
责任单位:人民银行洛阳市中心支行
(二)优化信贷结构
1.提高首贷、续贷率和信用贷款占比。促进金融机构服务中小微企业能力提质增效,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创新、小微企业、绿色发展、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与薄弱环节的金融支持,着力扩大普惠金融覆盖面,持续增加首贷户。推动各银行业机构结合小微企业所在行业资金需求特点,合理设置续贷客户准入门槛,加大续贷产品开发推广力度,提升续贷业务比重;不断拓展风险缓释手段,推动解决传统实物资产抵质押种类少、门槛高等问题,大力研发推广小微信用贷款产品,力争 2022 年底续贷、信用贷款占比较年初明显提高。
时间节点:持续推进
责任单位:人民银行洛阳市中心支行、洛阳银保监分局、市金融工作局
2.加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支持。重点增加对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中长期信贷支持。引导金融机构与制造业项目、企业实现精准对接,设计专属融资服务产品,加大中长期贷款支持力度,将制造业融资服务情况纳入金融机构相关考核体系,力争制造业贷款稳定增长。聚焦全市制造业 15 条重点产业链条,引导银行业机构主动对接服务融资,针对产业链企业生产经营周期长的特点,加大中长期固定资产贷款和 1 年以上 3 年以下中期流动资金贷款的投放力度,稳定企业融资预期。对纳入行业部门支持名录的高成长性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鼓励银行业机构在信用贷款、中长期贷款方面给予支持,力争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实现稳步增长。
时间节点:持续推进
牵头单位:市金融工作局
责任单位:洛阳银保监分局、人民银行洛阳市中心支行
3.完善小微企业贷款监管考核。认真落实不良容忍度要求,放宽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不良容忍度。严格执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不高于各项贷款不良率3个百分点以内”的容忍度标准,在内部考核中明确区分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标准与贷款质量管理目标,准确向基层传递政策导向。大力推动小微领域相关尽职免责制度全面落地,针对性完善尽职免责实施细则,明确工作标准和免责认定流程,将授信流程涉及的人员全部纳入尽职免责评价范围,加快推动建立“敢贷愿贷、能贷会贷”机制。
时间节点:持续推进
责任单位:洛阳银保监分局
(三)降低综合融资成本
1.完善贷款利率定价机制。推动辖内法人金融机构进一步完 善内部转移定价机制(FTP),将 LPR 内嵌到内部资金转移定价 之中,进一步畅通利率传导渠道,巩固实际贷款利率下降成果。落实存款利率自律要求,杜绝出现新的不规范存款创新产品,合 理确定本外币存款利率。指导金融机构严格执行协议存款起存金 额和存款期限要求。监督放贷机构按要求明示贷款年化利率。
时间节点:持续推进
责任单位:人民银行洛阳市中心支行
2.降低普惠型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督促各银行业机构按照商业可持续、“保本微利”原则,合理确定小微企业贷款利率,确保 2022 年普惠型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较年初明显降低。要求银行业机构严格执行“七不准、四公开”和小微企业“两禁两限”要求,禁止对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设置歧视性要求,禁止发放贷款时附加不合理条款,严格落实收费减免政策,避免多段收费加重小微企业实际融资负担。
时间节点:2022 年 12 月
责任单位:洛阳银保监分局
(四)优化办贷手续
鼓励银行机构建立贷款全流程限时制度,即针对同一类型小微企业客户的信贷专业化分类、批量化营销、标准化审贷、差异化授权机制。各银行机构要加大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运用,推行贷款申请限时答复,运用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移动终端等开展线上信贷审批,进一步压缩信贷审批时间、减少申报材料,提高信贷审批效率。鼓励具备条件的大中型银行机构和地方法人银行,结合自身经营及风险管理实际,将一定额度的小微信贷业务审批权限逐步下沉至基层分支机构。
时间节点:持续推进
责任单位:洛阳银保监分局
(五)开展多层次全方位银企对接
1.开展多领域多层次银企对接活动。以河南省金融服务共享平台洛阳分厅为依托,建立“线上+线下”多层次、立体化政银企常态化对接机制。市县联动深入产业集聚区、园区开展金融政策宣讲和金融产品推介。联合传统媒体、新兴媒体加强金融产品及政策推介对接,通过图解、短视频、动态海报等方式,在微博、微信、抖音等平台开展网络直播,加强与市场主体网络互动,提高金融服务广度和深度。
时间节点:持续推进
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
2.持续深入开展金融支持市场主体特别帮扶行动。持续完善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工作机制,动态调整名录库企业名单。通过“一企一策”综合金融服务方案,精准匹配信贷产品等措施,
积极满足名录库企业融资需求。持续开展“贷动小生意 服务大民生”专项活动,深入开展“万人助万企”“行长进万企”金融支持活动。
时间节点:持续推进
牵头单位:人民银行洛阳市中心支行
责任单位:洛阳银保监分局
3.推广动产融资业务和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将推广应用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作为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的有效抓手,加强部门协同,积极宣传推广动产融资业务和应收账款融资服务。
时间节点:持续推进
责任单位:人民银行洛阳市中心支行
4.持续深化和规范“银税互动”合作。建立常态化银税互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金融机构的沟通交流,探索创新合作新模式,高效推进“税易贷”宣传和应用工作。及时梳理小微企业名单,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对小微企业纳税信用评价运用结果的增值运用,积极发挥线上渠道优势。
时间节点:持续推进
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六)强化平台建设
1.优化地方金融服务平台功能。依托河南省金融服务共享平台开展常态化线上银企对接,为企业提供线上银企对接、信用评价、担保增信、项目路演等一揽子综合金融服务。提升政务数据归集共享质效,加强涉企信息共享。动员金融机构入驻金融服务平台,推动金融服务和产品创新。
时间节点:持续推进
牵头单位:市金融工作局
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2.加强“信易贷”平台建设。按照国家“信易贷”工作要求,加快建设“信易贷”平台,并与河南省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省信豫融平台)及全国中小企业融资信用综合服务平台对接联通,为各银行金融机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税务局、市司法局等相关成员单位建立对接通道,按照“边应用、边建设、边完善”原则,进一步完善信用信息采集标准规范,健全自动采集和实时更新机制,确保信用信息归集的准确性、时效性和完整性。依托“信易贷”平台构建符合中小微企业特点的信用评价体系,定期推送给金融机构,提高金融机构风险识别能力。组织各类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入驻“信易贷”平台,鼓励其创新开发契合我市中小企业融资需求的“信易贷”产品和服务,在平台上发布金融产品。推动有融资需求的中小企业在“信易贷”平台注册。
时间节点:持续推进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七)发展绿色金融、科技金融
1.建立健全绿色金融体系。充分发挥央行再贷款、再贴现货币政策工具支持功能,用好碳减排工具政策,积极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在信贷项目选择、准入、审批各环节将企业的减排、环保作为投放的依据,建立科学的项目评估标准、风险预防体系,把节能减排、资源循环利用等指标纳入贷款审批体系。督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结合地方特色,制定并完善绿色信贷管理制度、利率定价机制、业务考核激励机制、独立的可适时调整的绿色信贷审批机制等制度。引导金融机构建立企业“白名单”,对名单内企业优先给予支持、优惠利率。设置绿色金融专班,积极与外部机构协作,加强绿色信贷业务人才队伍建设与培训工作开展。针对绿色项目融资建立担保、风险补偿和财政贴息的政策,加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开展绿色信贷业务的主动性。开展绿色金融专题对接,对重点行业绩效分级 A 级企业、绿色环保引领企业,组织金融机构逐家对接,在融资授信、利率优惠、上市培育、发行债券等方面优先支持。指导保险机构在环境高风险领域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业务。鼓励保险机构创新绿色保险产品和服务,服务绿色项目投融资。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设立重大环保装备专业融资租赁公司,推行“融资租赁+环保产业”的业务模式,发展环保装备特色融资租赁产品。
时间节点:持续推进
责任单位:人民银行洛阳市中心支行
2.大力发展科技金融。深入推进“科技贷”业务,推动“科技贷”合作银行积极运用政策,扩大业务投放规模,充分发挥科技信贷准备金撬动作用,力争“科技贷”授信总额突破 8 亿元。增加“科技贷”业务合作银行,开展“科技贷”业务合作银行绩效评价及应用工作,对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和贷款额多、贷款损失率低的合作银行给予表彰,引导合作银行加大对科技型企业连续性资金扶持。
时间节点:2022 年 12 月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人民银行洛阳市中心支行
(八)强化信用信息应用
1.提高征信机构覆盖面。加强与人行郑州中支的沟通对接,积极推动设立征信机构、私营信用咨询公司等第三方机构,进一步提高我市征信机构的覆盖面。
时间节点:持续推进
责任单位:人民银行洛阳市中心支行
2.持续深化中小微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推进完善中小微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机制,逐步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纳入信息采集范围。持续优化信用信息采集、更新及查询机制。将中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层级由县域扩展至县市协同推进,积极利用技术手段优化农户信用信息采集、更新及应用机制。探索拓宽信用信息应用场景。
时间节点:持续推进
责任单位:人民银行洛阳市中心支行
3.加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持续加强洛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洛阳网站功能建设,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医疗卫生、邮政电信、仓储物流、水电气暖、合同履约等信用信息归集。重点提升信用信息归集共享、信用查询及信用报告服务、公共信用评价、信用联合奖惩等功能,为推动中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技术保障。
时间节点:持续推进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九)加大直接融资力度
1.推动企业上市融资。坚持市场导向、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加大“规改股、股上市”工作力度。实施企业上市提质倍增计划,力争“十四五”末全市上市公司数量翻番,由 13 家增加至 26 家。加强重点培育,分地域、分层次、分行业对上市后备企业针对性进行培育指导。落实“绿色通道”制度,组织专家分类指导,强化“一企一策”精准服务。坚持境内外上市并举,不断拓宽企业上市渠道。支持主业突出、盈利水平高、市场前景好的行业龙头企业到主板上市。支持符合国家战略、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市场认可度高的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优质企业到科创板上市。推动更多创新性、成长性强的中小企业到创业板上市。推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到北交所上市。鼓励旅游、地产、教育及外向型企业到香港等境外资本市场上市。推动我市能源、冶金、建材、化学、轻纺等传统产业企业通过上市融资实现转型发展和提质增效。
时间节点:持续推进
牵头单位:市金融工作局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
2.扩大债券市场融资规模。通过宣传培训提升各类企业利用债券市场直接融资的意识和能力,引导有发债潜力的未发债企业开展资信评级并尝试首发债券,稳步扩大债券市场规模。引导上市公司结合生产经营需要、项目投资需求、市场状况优化融资安排,利用优先股、永续债、可转债、REITs 等多种方式扩大直接融资规模。
时间节点:持续推进
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
3.发挥股权投资基金作用。支持政府基金与市场基金互相参与、协同发展,撬动社会资本投资我市先进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精细化工、人工智能、生物技术等传统优势产业或新兴风
口产业。支持有条件的县区与市级基金联动,发起设立产业引导基金或参与设立子基金。加强天使基金、创投基金对种子期、初创期企业的支持,重点开展单笔规模较小并追求长期效益的项目,强化新兴或风口产业培育。加强与我市上市公司、龙头企业、科研院所联动,加强项目遴选,促进优质项目尽快产业化。发挥新兴产业基金、并购基金等对重大项目的培育和引导功能,重点开展规模大、战略性布局的产业投资,以及参与企业重大转型升级或产业链整合的项目投资。
时间节点:持续推进
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
(十)提升融资担保服务能力
1.完善政府性担保体系。组建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推进县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增资,推动伊川、新安县国有控股担保机构确认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2022 年底前,实现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市县两级全覆盖,支小支农业务规模达到 80%以上。
2.建立健全政策激励机制。盘活、整合财政资金,推动建立代偿补偿、业务奖励、绩效考核等扶持机制,实现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可持续健康发展。
3.提升融资担保服务质效。加强与国家融资担保基金、中原再担保集团合作,落实银担风险分担机制。推广批量担保业务模式,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实行“见贷即担”,降低反担保要求,适当调降担保费率。力争在 2022 年底前,对单户担保金额 5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收取的担保费率降低至不超过 1%,对单户担保金额 500 万元以上的,担保费率不超过1.5%。
时间节点:2022 年 12 月
牵头单位:市金融工作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十一)完善地方金融法治环境建设
公正高效审理金融借款担保合同纠纷案件,平衡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借款人以贷款人主张的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和其他费用过高,显著背离实际损失为由,请求予以调减的,依法予以支持,有效降低实体经济的融资成本。落实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制度,依法审理认定动产担保效力、权利顺位,为中小微企业动产融资疏通道路。不支持金融机构盲目抽贷、断贷、压贷等行为。对因受疫情、洪涝灾害影响经营困难的企业主张延期还款、分期还款、减免逾期利息、降低利率的,加大调解力度,促成银企双方协商解决。加强诉源治理,完善诉调对接机制,促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坚持司法与监管协同,合力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安全。
时间节点:持续推进
牵头单位:市中级法院
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洛阳银保监分局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市金融工作局、市中级法院、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科技局、市税务局、市司法局、人民银行洛阳市中心支行、洛阳银保监分局建立获得信贷指标提升专项行动会商协调机制,加强组织协调和沟通对接,定期不定期对重点问题、重大事项协调会商,统筹推进各项工作。
(二)压实目标责任
各部门、各县区、各金融机构要强化责任担当,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主体责任链条,制定责任清单,层层压紧压实责任,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细。同时对照下达任务,日常工作资料注意留存归档,以备下一年开展营商环境考核。
(三)严格考核奖惩
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重点督查事项,加大专项督查力度。建立营商环境评价奖惩机制,对工作落实到位、成效显著的,报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经批准后予以通报表扬;对行动迟缓、推进不力、影响全市营商环境的,将会同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严肃追责问责,推动各级各部门明责、履责、尽责。